经文分段

波罗提应悔过叙述

比丘分别解释 · 126 段

1830第1830条

比丘若从已入村之非亲比丘尼手中,

受取该比丘尼的任何物品。

18311831

亲手接受嚼食或噉食。

拿取时犯恶作,食用时则犯波罗提应悔过。

18321832。

或者在街道上,或者在列队中,或者在交叉路口和十字路口;

站在象厩之类的地方而取,这个规则也是一样。

18331833。

如果比丘尼站在大路上,布施食物;

如果比丘站在园子中间拿取,就犯戒。

18341834。

依其言句,此女入内室之事;

比丘所立之处,则说为非量。

18351835。

故比丘尼立于园苑等处而行施,

受施之人纵立街衢等处,亦无过咎。

18361836。

夜分药、七日药、尽形寿药;

为了食用而拿取,以及吞咽时,都犯恶作。

18371837。

这是针对未与肉食混杂之味而说的。

波罗提应悔过罪,可能在混同一味时产生。

18381838。

从单方受具足戒者手中接取时。

对四种时限食,为了食用而犯恶作。

1839第1839条

于亲属女作非亲属想、或心怀疑惑者,犯恶作;

于非亲属女作亲属想,亦犯恶作,于非亲属女亦复如是。

1840第1840条

对于令(他人)布施者,无犯;或者对于正在布施者,也无犯。

即使把东西放在寺院内的各处之后,再站着布施,也没有犯戒。

第1841段

从村里拿出去或在外边布施,是可以的。

“当条件存在时,受用”:若给予,则三时。

18421842。

从沙弥尼的手中接受,或者同样从在学尼的手中接受;

此[戒]的等起被认为与羊毛[戒]相同。

第一忏悔论

18431843。

纵无一比丘宣说“退避”,

若为吞咽而受其食。

1844第1844条

取时犯恶作,食时犯波罗提提舍尼;

对单方受具足戒者不遮止,犯恶作。

18451845.

同样地,对未受具足戒的人作已受具足戒想;

在这件事上,即使心里有疑惑,也还是犯下恶作罪。

18461846

若令人以饭送己,而彼不与,则无犯;

若令人以饭送他,而彼不与,而自送与,亦无犯。

第1847段

凡未施之物,皆令施与;无论于何处未施,

比丘尼亦平等分施于众。

18481848。

正在发号施令而住的、或正在修学的式叉摩那、或沙弥尼;

食物有五种,疯癫者等人除外。

18491849.

等起与咖提那同,宣说为平等;

此说作与不作,三种心及三种受。

第二忏悔论

第1850偈颂

比丘,在被公认为有学的族家中;

没有受到邀请,就进入人家的住处附近,

18511851

无病而取食而受用,

取时犯恶作,受用时犯应悔过。

18521852

对于时分药、七日药和尽形寿药

拿取时和受用时,都犯恶作罪。

18531853。

认为“被认定为无学的人”是“被认定为有学的人”,以及(认为)如此;

在这里,对有疑惑的人,也同样作了说明。

18541854。

病者无犯,病者余食亦无犯;

受邀者之食,于彼处施与他人,亦无犯。

18551855

或从家中拿出布施,或在任何地方布施;

常施食等如此,疯子等人亦然。

18561856。

确实,当比丘还没来时,要先从家里(拿出去);

如果先取出来,等来到门口时再给,这是可以的。

18571857。

看到比丘之后,就从家里拿出来;

就算他们给了,也不合适,就像生起之羊的譬喻一样。

第三应悔过论

第1858段

无论在家还是非在家,无论女人还是男人;

如果进入僧园或它的附近区域之后,

18591859。

“某某人为你送来饭或粥,”

如是告知,说为已通知。

18601860.

那就以后再拿来,或者就正如所告知的那样。

或者把它的随从也另外弄成很多。

18611861。

以粥令知,若携饼饭来;

此亦说为令知,库伦底许之。

第1862段

其他家族,以及自己的应施之物;

如果他们与那个一起带来,那一切也都行得通,那个也是如此。

1863第1863条。

未曾告知、亦未携入园中者,

此名未共知,须由同法者令知。

18641864。

未经告知而做成,却是从外面拿来的;

先派人去园中备办,备办后取来。

18651865.

或者,比丘在前往途中也应当取用;

如果这样做了那个,就从寺院附近。

18661866

拿起来吞下去的时候,在拿取这个动作上就可能是恶作罪。

吞咽时的加行,判定为应悔过罪。

18671867。

正于分明了知时,却起未曾了知想;

于此纵怀犹豫者,亦犯恶作罪。

18681868。

已告知时,病者所余;

或于寺外取,或唯于内食。

第1869段

在那里,吃下那些在那里生长的果实等东西,对于食用者来说是无犯;

一切生起等,都与咖提那同等看待。

第四应悔过论。

在律的抉择中,应悔过论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