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趣论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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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趣的讨论

趣论注释

231现在,为了说明作为那种解脱生起之因的因具足,对前面所说的趣论作新的义解。因为,即使是二因结生的人,依据“无智慧者没有禅那”(《法句》372)这句话,连禅那都不能生起,更何况解脱呢?其中,“趣成就”是指在地狱、畜生道、饿鬼界、人、天这五趣当中,称为人和天的善趣成就。以此排除了前面三种趣的失坏。趣的成就就是趣成就,也就是所说的善趣。而“趣”是指连同所处空间的诸蕴。在五趣中,仅举出饿鬼界就已经包含了阿修罗身。“天”:指六欲天和梵天。以天的称呼也含摄了阿修罗。“与智相应”:指在智慧相应的结生刹那。应当知道,那个刹那也因为与智慧相应的关系,而以同样的名称来称呼。“哪些因”:指在无贪、无嗔、无痴这些因中,具有哪些因。“生起”:就是再生、出生的意思。

不过,出身低贱家族的人也可能是三因结生的,所以第一个问题是针对他们问的。又因为有大福报的人大多数都出生在三种大家族里,所以就依这三种家族提出三个问题。经文本身是简略的。这些家族拥有大宅邸,所以叫“大宅第”,意思是有大房子、大财富。本来应该说“有大核心”,把 ra 音变成 la 音,就说成了“大宅第”。刹帝利中的大宅第,或者说依于刹帝利的大宅第,就叫“刹帝利大宅第”。其余几类也是同样的道理。其中,如果某个刹帝利家里,至少存有十亿财宝作为储藏,而且每天日常开销要花掉二十阿玛尼的金钱,这个人就叫刹帝利大宅第。如果某个婆罗门家里,至少存有八亿财宝作为储藏,而且每天日常开销要花掉十阿玛尼的金钱,这个人就叫婆罗门大宅第。如果某个居士家里,至少存有四亿财宝作为储藏,而且每天日常开销要花掉五阿玛尼的金钱,这个人就叫居士大宅第。

色界和无色界的天人必定是三因,所以不说“与智相应”;但在人类当中,有二因的和无因的都存在,在欲界天当中,二因的也存在,因此对其余这些才说“与智相应”。在这里,欲界天人以五种欲乐的享受来嬉戏,又以身体的光明而闪耀,所以叫天人;色界梵天以禅那的喜乐来嬉戏,又以身体的光明而闪耀,所以叫天人;无色界梵天以禅那的喜乐来嬉戏,又以智慧的光明而闪耀,所以叫天人。

232在善业的速行刹那:对于过去世所生的、能引生三因结生的三因欲界善业,在其速行心路中,以反复生起的方式,于七次速行的刹那——也就是它正在运作的时候。意思是这样。三个因是善的:无贪是善因,无嗔是善因,无痴是善因。在那个刹那生起的思:就是在所说的那个刹那里生起的善思。它们作为俱生缘存在:当它们生起时,以俱生的方式提供帮助。因此被称为:就是仅以俱生缘的方式而被称为。以善根为缘也有行:这是按照同一心刹那的缘的方式来说的。而“行”用的是复数,应当知道这里包含了行蕴所摄的一切心所。加上“也”这个词,就等于说“以行为缘也有善根”。

在“爱着刹那”,是指当那些已现前、能带来自己果报的业,或者由这种已现前的业所呈现出来的业相,或者趣相出现时,在其中生起的爱着的那一刹那。“爱着”就是渴望、希求。因为临死的人被愚痴弄得内心混乱,即使对无间地狱的火焰也会生起爱着,更何况对其他那些相呢?两个因是:贪是不善因,痴是不善因。而“有爱着”,是在结生之后,刚从有分路出起的那一刻,缘取自己的诸蕴相续,这种爱着在所有人身上都会生起。“凡有人于彼处不善法未生起,则于彼处善法未生起,同意吗”等话,正是针对这一点说的。“于彼刹那生起的思”,就是指不善思。

在结生刹那,就是指由那个业所执取的结生刹那。三个因是:无贪是无记因,无嗔是无记因,无痴是无记因。在那一刹那生起的思,是指异熟无记的思。以名色为缘也有识:在这里,在那个结生刹那,三个异熟因和其余的心所是名,心所依处色是色。由于名色为缘,结生识得以生起。以识为缘也有名色:在这里,名也和上面说的一样;但色呢,因为这里指的是有因的人类结生,所以对胎生者来说,有处十法、身十法、性十法,共三十种色;对湿生者和化生者中诸根具足者来说,还有眼十法、耳十法、鼻十法、舌十法,共七十种色。这样的名色,在结生刹那以结生识为缘而生起。

“五蕴”在这里是指:在结生的那一刹那,由结生心所获得的那些色法,是色蕴;与它同时生起的受,是受蕴;想,是想蕴;其余的心所,是行蕴;结生心,是识蕴。说“为俱生缘”,是指:四个非色蕴彼此互为俱生缘;色蕴中,四大种彼此互为俱生缘;非色蕴与心色(心所依处色)彼此互为俱生缘;四大种对诸所造色也是俱生缘。说“为相互缘”,是指:它们以互相促使生起并互相支撑的方式提供帮助。四个非色蕴彼此互为相互缘;四大种彼此互为相互缘。说“为依止缘”,是指:它们以作为立足处、作为依托的方式提供帮助。四个非色蕴彼此互为依止缘,应当像俱生缘那样详细展开说明。说“为不相应缘”,是指:由于不进入同一依处等状态,以不相应的方式提供帮助。非色蕴对结生色是不相应缘;心色对非色蕴是不相应缘。这里说“五蕴”,是依照实际获得的情况来说的。

四大种:这里,前面已经说过三种缘。三种命行:就是寿、暖与识。寿:指色命根和非色命根。暖:指火界。识:指结生识。因为这些法一层一层地造作、推动命行,所以叫命行。作为俱生缘:非色命根和结生识,对相应诸蕴和心色,彼此互为俱生缘;火界对其他三大种,彼此互为俱生缘,对诸所造色则只是俱生缘;色命根对俱生色法,在某种意义上是俱生缘,应当这样理解。作为相互缘、作为依止缘:这两者——非色命根和结生识——对相应诸蕴,是相互缘。按照前面说的方法配合起来,应当理解为相互依止缘。作为不相应缘:非色命根和结生识,对结生色,是不相应缘。但色命根不适用于相互缘、依止缘、不相应缘这三种情况。所以,依实际所得而说“三种命行”。名与色,应当按照前面说的方法配合为四种缘。十四法:就是五蕴、四大种、三种命行、名与色,这样按数目算有十四法。这些法以及后面其他法的俱生等缘关系,就是前面所说的那样。作为相应缘:它们以同一依处、同一所缘、同生、同灭这种相应状态来提供助益。

五根,就是信根等。名,在这里指受等三蕴。识,就是结生识。再者,十四法:就是四蕴、五根、三因、名与识,这样按数目算就是十四法。二十八法:就是前面的十四法和这里的十四法,合起来是二十八法。在这里,因为色法也包括在内,所以除去相应缘,而说不相应缘。

就这样,先指出在结生那一刻存在的、由各种缘所生的每一种法各自有怎样的缘的差别,然后把最初说到的因归纳起来说明,而说“以这八种因为缘,才有再生”。也就是:在造业积集的时刻有三种善因,在贪求的时刻有两种不善因,在结生的时刻有三种无记因,这样一共八种因。其中,三种善因和两种不善因,在这里的结生时刻,以亲依止缘的方式成为转起的缘。三种无记因则随各自情况,以因缘和俱生缘的方式成为缘。其余各节也是同样的道理。

对于无色界者,由于没有色法,所以说“识也以名为缘,名也以识为缘”。与色法混杂的十四法也同样缺失。由于它缺失,也就得不到“二十八法”这一节。

233现在,已显示作为解脱之缘的三因结生后,欲借同一关联显示二因结生的差别,所以说了“在善趣成就中……与智不相应”等话。所谓“在善业速行刹那”,就是依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在过去生中能引生这里结生的二因善业的速行刹那。“二因”是指:因为与智不相应,所以无贪是善因,无嗔是善因。两种无记因也同样是无贪和无嗔。

“四根”是指除了慧根之外的信根等四种。“十二法”是指慧根和无痴因缺失,所以是十二种。正因为那两种缺失,所以是二十六种。“六因”是指两种善因、两种不善因、两种异熟因,这样就是六因。不过,这里的色界和无色界心因为一向都是三因,所以没有纳入。其余部分应当依照第一种分类所说的方法来理解。在这一分类中,因为只说了二因结生是由二因业所生,所以等于说了“三因业不会产生二因结生”。因此,《法集论注》中根据持三藏大法护长老的说法所说:“由三因业,结生一定是三因,不会是二因,也不会是无因。由二因业,结生是二因或无因,不会是三因。”这与本圣典相符。然而,持三藏小那伽长老和孔雀湖住者大财长老的说法中,所说:“由三因业,结生可能是三因,也可能是二因,不会是无因。由二因业,结生可能是二因,也可能是无因,不会是三因。”这看起来与本圣典相违。但由于这段讨论以因为主,所以没有提到无因结生。

关于趣的讨论的解释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