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退失论义注

23 段

2. 关于退失的讨论

论议方法的退失之解释

239239. 现在讨论退失的问题。退失法和不退失法,依据这样的经文——“比丘们,有两种法会导致有学比丘退失”(《增支部》2.185),“比丘们,有五种法会导致时解脱比丘退失”(《增支部》5.149)等等——正量部、犊子部、一切有部以及部分大众部,甚至认为阿罗汉也会退失。因此,不管是他们还是其他持这种见解的人,自宗论师为了破除他们的见解,就提问说:阿罗汉会从阿罗汉果退失吗?这里所说的“退失”有两种:已得的退失和未得的退失。其中,“具寿乔底迦第二次从那时的意解脱退失”(《相应部》1.159),这叫做已得的退失。“不要让追求沙门义的人的沙门义退失”(《中部》1.416-418),这叫做未得的退失。在这里,指的是已得的退失。针对这一点,他宗论师回答“是”,表示承认。不过在自宗看来,这里所说的已得退失只指世间等至,不包括阿罗汉果等沙门果。在他宗那里,也不认为这种退失会在一切沙门果、一切存在、一切时候、一切人身上发生。那只是他们一方的见解而已。为了破除整个见解之网,论中以“于一切处”等方式进一步展开教说。

这里,他宗论师认为:修行者逐步退失之后,安住于入流果的阿拉汉不会退失,只有安住于更高果位的才会退失。他们也不认为安住于色界、无色界的阿拉汉会退失,但因为存在业乐等能导致退失的法,他们只认为安住于欲界的阿拉汉会退失。所以,当被问“于一切处”时,他否认;再被追问时,他针对欲界而承认。因为一切欲界中都有能导致退失的五欲,所以按照他的见解,认为在那里会退失。

第三问问的是“退失”,也就是在问能导致退失的法。其中,因为所谓退失,就是业乐等法,尤其是欲贪和瞋恚,而这些在色界、无色界并不存在,所以他宗论师便否认说:“并非如此。”

“一切时”是在问时间。其中,第一问:因为在如理作意的时候不会退失,所以否定。第二问:因为不如理作意的人,无论夜里还是白天,一切时都在退失,所以承认。第三问:当与能导致退失的法结合时,仅仅那一刹那才叫退失;在那之前没有退失的,和在那之后已经退失的,都不叫退失,所以否定。

对于“一切皆是阿罗汉”这一组问题,第一问是针对利根者,所以否认。第二问是针对钝根者,所以承认。第三问同样是指利根者,因为他们一切时都不会退失。这就是他的主张。

在长者譬喻中,第一个问题属于他宗,第二个问题属于自宗。这里的用意是:你们问我:“阿拉汉从阿拉汉果退失时,是从四果退失吗?”对此我反问你们:“有人用四十万金成为长者、行使长者之职,若失去了十万金,这位长者是否就从长者身份退失了呢?”自宗论师针对部分退失而承认后,他宗便问:“那是否连全部财产都失去了?”自宗论师因为并未全部失去,所以回答“不是”,接着反问:“同样地,阿拉汉也会退失,但并非从四果退失。”这是第二个能问,目的是让对方生起这种见解。他宗论师看不出长者有不可能退失的道理,便承认了;当被问到阿拉汉是否可能从四果退失时,他错误地理解“决定趣向正觉”这句话,坚持自己的见解,针对从入流果不能退失这一点加以否认。然而,这只不过是他们自己的执见罢了。

到这里,名为“论议方法”的部分就结束了。

2. 关于圣者相互对照及退失的解说

240240. 现在开始对圣者们进行配对比较。其中,有些人认为只有阿拉汉才会退失,有些人认为不来者也会退失,有些人认为一来者也会退失。但对于入流者,所有人都不认为会退失。那些从阿拉汉果退失而住于不来者、一来者状态的人,他们承认这些人有退失,但不是对其他原本的不来者、一来者而言。对于入流者,他们同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承认有退失,因此以省略的方式提出问题。其中应当根据各自的见解来理解承认与否认。在“不来者从不来果退失”这个问题上,依据那些不认为不来者有退失的人,是否认;依据那些认为原本的不来者,或从阿拉汉果退失而住于不来者状态的人有退失,则是承认。这是这里的入门方法。依照这个理路,所有省略部分的意义都应当如此理解。

241这里所说的“在入流果之后无间就亲证阿拉汉果”,是针对退失之后再次精勤而证得阿拉汉果的情况说的。另一方则因为入流果之后不可能无间证得阿拉汉果,所以否认这种说法。

242此后,为了按“退失可能是因为断除烦恼的力量薄弱,或者因为道修习等没有达到增上,或者因为未见诸谛”等说法来追问,就说了“谁断除的烦恼更多”等话。这一切本来意思就很明白易懂,但诸经的含义应当依照传承义注里所说的方法来理解。

262262. 关于“时解脱的阿拉汉会从阿拉汉果退失”这句话,他们的主张是:钝根者属于时解脱,利根者属于非时解脱。但在自宗看来,定论是这样的:还没有达到自在的得禅定者是时解脱;已经达到自在的得禅定者,以及一切圣者,在圣解脱方面都是非时解脱。而那个人抓住自己的主张,说“时解脱会退失,另一种不会退失”。这里剩下的内容意思都很浅显。

圣者会合与退失的解释。

3. 依经典证成退失的解释

265265. 现在以经典来成立。其中,“优劣”是指从殊胜和低劣的区分来说,有优和劣。“行道”就是修行之道。“由沙门所宣说”是指由佛陀沙门所阐明。因为乐行道且速通达的是优,苦行道且迟通达的是劣。其余两种,一方面优,一方面劣。或者,最初所说的就是优,其余三种是劣。依这种种优劣的行道,他们不会两次到达彼岸,意思就是不会以一条道两次证入涅槃。为什么?因为由某条道所断除的烦恼,不会再由那条道重新断除。以此说明不存在退失之法。“那并非一次所得”,意思是那彼岸并非只应触及一次。为什么?因为并非以一条道就能断除一切烦恼。以此说明并非以一条道就能证得阿拉汉果。

有人问:“已经断除了,还有什么可断的?”意思是:对于已经断除的烦恼轮转,还有什么需要再断除的吗?对方针对利根者加以否定,后来再被问到时,又针对钝根者加以肯定。自宗论师引用经文,说明它并不存在。其中,“暴流与套索”指的是烦恼的暴流和烦恼的套索。

266“所作的增长”是指对已修习之道的再次修习。在这里,否定和肯定也应按照前面的方式理解。

267“导致退失”:在对方所引的经中,有五法导致未得之退失,也导致世间等至的退失。但他却把它理解为已证得阿罗汉果的退失,因此说“阿罗汉有乐于业”。他先针对非时解脱加以否定,然后又针对另一种加以肯定;或者,他先否定依欲贪而转起的那种,再肯定依其他方式而转起的。然而,当被问及贪等是否存在时,他却无法肯定。

268“被什么缠缚”的意思是:被什么缠缚、跟随或笼罩?“随眠问”中的否定与承认,也应当按利根与钝根来理解。或者,他只是因为名称上的共通性就承认“善随眠”。“贪增长”是就修习所断的贪而说的。嗔和痴也是如此。至于有身见等,因为是见所断,所以不认为会增长。其余各处都很容易理解。

经的证明

关于退失的讨论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