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心双论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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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双论

论说分注释

1-62现在,针对根本双论里已经讲过的那些善法等诸法,只按其中实际能涉及的部分来归纳,接着要解释紧跟在随眠双论之后所说的心双论的含义。在这里,首先要弄清楚圣典文本的划分。这个心双论里有两部分:安立论母,以及解答已安立的论母。其中,在安立论母时,一开始就有补特伽罗品、法品、补特伽罗法品这三个完整的部分。

其中,按照“某人的心生起而不灭”这样的方式,依人来说明心的生起、灭去等种种差别,这一部分称为人品。按照“某心生起而不灭”这样的方式,纯粹依法来说明心的生起、灭去等种种差别,这一部分称为法品。按照“某人的某心生起而不灭”这样的方式,依人和法两者来说明心的生起、灭去等种种差别,这一部分称为人法品。接着,依据“有贪的心”等十六句,又有以有贪等句加以区分的十六个人品、十六个法品、十六个人法品,共四十八种混合品。这些只是显示有贪等句,属于简略说的部分。再接着,按照“善的心”等的方式,依据二百六十六个阿毗达摩论母句,又有以善等句加以区分的二百六十六个人品、二百六十六个法品、二百六十六个人法品,共七百九十八种混合品。这些也只是显示善等句,同样属于简略说的部分。在这里,那些“可见”等句与心并不相应,是作为无效的提问而搁置的。

在这三个分中,最前面的纯粹补特伽罗大分里,有生灭时混合分、生已生分、灭已生分、生分、灭分、生灭分、正生生分、正生已生分、正灭已生分、已生生分、过去未来分、已生正生分、已灭正灭分、超越时分,一共十四个中间分。其中,在生分、灭分、生灭分这三个分里,按顺向和逆向各六种来算,共有十八对双论。在已生生分里,按过去和未来的时间,顺向有两种,逆向有两种,共四对双论。在其余的分里,也就是最初说的三个分、紧接着说的三个分、最后说的四个分,这十个分里,顺向各一种,逆向各一种,各成两种,共二十对双论。这样一来,在全部十四个中间分里,共有四十二对双论、八十四问、一百六十八义。就像在一个纯粹补特伽罗大分里那样,在纯粹法大分和纯粹补特伽罗法大分里也一样,应当知道这三个大分里共有一百二十六对双论,问数翻倍,义数也翻倍。而这个三分,按有贪等来算变成十六倍,按善等来算变成二百六十二倍,在这个心双论里就有好几千对双论,问数翻倍,义数也翻倍。不过经文本身是简略说的。以上就是在心双论里对圣典内容的判定,应当这样理解。

论母安立注释。

解说

补特伽罗章的解说

6363. 现在,按照已经安立的次第来解释论母,从“若他的心生起而不灭”等开始。其中,“生起”是因为具足生的刹那而生起;“不灭”是因为还没有到达灭的刹那而不灭。“他的心”:问的是那个人的心从那时起将会灭而不再生起吗?“他们的心”:指的是那些已经断尽轮回之苦的漏尽者,他们最后死心的生起刹那正在运作;对于他们来说,那死心因为已经达到生起,所以叫做“生起”;因为还没有达到坏灭,所以“不灭”。但现在到达坏灭之后,他们的那心将会灭,因为不再结生,所以另一心将不再生起。“其余者”:除了具足最后心的漏尽者之外,其余的有学、无学与凡夫的心将会灭也会生起;也就是说,那已经达到生起刹那的,必将灭去。而另一心则在那同一自体或另一自体中生起也会灭去。在回答第二问时,也是针对如此形相的漏尽者的心而说“是”。所谓“不生而灭”:在坏灭刹那,阿拉汉的最后心以及其余者的正在坏灭之心。从那时起,对于阿拉汉的心,可以说“将不灭”,但不能说“将生起”。对于其余者,可以说“将生起”,但不能说“将不灭”。因此作了“非”的遮止。在第二问中,若有人“其心将不灭而将生起”,这样的人根本不存在,因此作了“无”的遮止。

65-82已生起:这是具有生起的名称。即使已经达到生起而尚未灭去,也适用这个名称。其中,针对具有生起这一点,回答“是”;针对达到生起后尚未灭去的状态,说“他们的心已生起”。未生起:就是还没有达到生起。在“他们的心生起了”这句里,首先,一切心都只是刹那现在,因为已经过了生起那一刹那,所以称为“曾生起”;对于入灭尽定的人,因为在灭尽之前曾经生起;对于无想有情,因为在有想的状态中曾经生起。既曾生起又正在生起:意思是,因为已经达到生起,所以是“曾生起”;因为还没有过去,所以是“正在生起”。

生起刹那的心和未来的心,这就是它的意思。

8383. 在“已超过时间”这一部分里,正在生起的刹那,就是生起刹那。在这里,虽然生起刹那并不能叫作“正在生起”,但因为是“正在生起者”的刹那,所以才这样说。超过了一刹那,就叫作“已超过时间”;这并不是说过了很久,而是说那个生起刹那被超过之后,就称为“已超过时间”。“正在灭去的刹那”,就是灭尽刹那。在这里,虽然灭尽刹那并不能叫作“正在灭去”,但因为是“正在灭去者”的刹那,所以才这样说。有人问:所谓“超过了一刹那,就是已超过时间”,是不是说那个心连灭尽刹那也超过之后,才叫作已超过时间呢?回答:在这里,因为心在灭尽刹那时,已经超过了生起刹那这一刹那,所以成为已超过时间;但还没有超过灭尽刹那这一刹那,所以不叫已超过时间。可是过去的心,两个刹那都已经超过,所以叫作已超过时间。因此回答说:“在灭尽刹那时,心超过了生起刹那,还没有超过灭尽刹那;过去的心则既超过了生起刹那,也超过了灭尽刹那。”在回答第二个问题时,因为过去的心两个刹那都已经超过,所以叫作已超过时间,因此说“过去的心”。在回答逆问时,因为生起刹那的心和未来的心,这两个刹那都还没有被超过,所以不叫已超过时间。因此说“生起刹那的心、未来的心”。第二个回答本身已经很清楚了。

84-113在“法”这一部分里,也用同样的方法,去理解所有解答中的含义。“人法”这一部分,其归趣和“法”部分是一样的。

114-116114-116. 所有混合问答的章节,都只是用“对某人有贪的心”这类方式把纲要点出来,所以是简略的。它们的详细内容,则应该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来了知。不过在这些当中,如果要展开成“对某人,有贪的心生起时并未灭去;他的那心将会灭去,而不会再生起吗?”这样来提问,那么提问本身是相似的。然而,因为有贪的心并不是最后的心,所以应当回答:“对某人,有贪的心生起时并未灭去;他的那心将会灭去,而不会再生起吗?不是。”这样一来,回答就不相似了。应当根据每一个提问的相应方式来了知每一个回答。

《心双论》的注释讲解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