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裸行者品

5. 巴吉帝亚篇义注 · 45 段

裸行者学处的注释

269关于裸行者品第9条第一学处。“施食”指布施食物的场合。“已进入游方者身份”指已经出家。“给予”则犯巴吉帝亚。如果以一次动作给出刚好齐钵口的粥,就犯一个巴吉帝亚。如果分次截断地给,每给一次就犯一个巴吉帝亚。给糕饼、正餐等也是同样的道理。“对外道有非外道想”:即使母亲或父亲在外道中出家,若对他们以父母想而给予,也仍然是巴吉帝亚。“令给”:指让未受具足戒的人去给。

273把食物放在如法的容器里,然后把那个容器放在他们附近的地上再给,这叫“放置后给予”;或者让他们自己放好容器,再从里面给;或者把钵放在支架上或地上,然后说“从这里拿”,这样也可以。如果外道说“这是我的东西,不要倒在这里”,那就应该倒进他的容器里。因为东西是他们的,所以亲手给就不算布施。这里其余的部分很清楚。

以羊毛为起因:是造作,不是想解脱,没有心,是制罪,是身业,有三种心,有三种受。

裸行者学处第一。

2. 遣离学处的注释

274274. 在第二学处中:“于返回时”,也指在座堂里。“放下食事”,就是用斋这件事。“未到达”,就是没有走到。

276“非行”是指前面说过的其余身门和语门的违犯。“未离开见处或闻处”:在这里,如果站着或坐着把人赶走,被赶走的人离开了,那个人并没有罪。不过,当那个人离开时,实际上也是被对方赶走的,所以这个罪归于赶走他的人。其中,如果在见处的范围内还剩一只脚,就犯恶作;如果越过界限,就犯巴吉帝亚。这里,在露地中见处的范围是十二肘,闻处的范围也一样。如果有墙、门、围墙等隔在中间,被这些遮隔而超出了见处的范围,就应当依此认定犯戒。“没有其他任何原因”:就是说,除了上面所说的这种非行之外,再没有别的什么原因。

277用“败亡的教令”来加在别人身上,意思是:“败亡”就是愤怒;把愤怒的教令加在别人身上,就是施加愤怒的命令。也就是借着愤怒,在对方站立、坐下等姿态上挑毛病,然后说出这样让人不舒服的话:“各位请看这个人,站着像根木桩,坐着像条狗,东张西望像只猴子。”心里想:“说不定他会被这样逼得走掉。”剩下的内容很清楚。

三种生起方式:从身和心生起,从语和心生起,以及从身、语、心三者生起;是造作;是想解脱;是有心;是世间所呵责的;是身业、语业;是不善心;有三种受。

遣离学处第二。

3. 有食学处注释

279279. 在第三学处中:“卧所”就是寝室。“尊者的乞食是从那里布施的”,意思是:因为乞食是从那里布施的,由前来者所应得的那份,你们已经得到了,走吧。“被缠缚”就是被贪欲所缠缚;意思是怀着淫欲的意图。

280“与两者一起”就是“有伴”;在那个有伴的情形里。或者,“有伴”是指有受用对象。因为对被贪欲缠住的男子来说,女人是他的受用对象;对女人来说,男人也是。所以在他的分别解释里说:“既是女人,也是男人”等等。“在大房子里”是指在大寝室里。“离开门框一臂的距离”是说:那寝室里房间的门框,从它算起留出一臂可及的距离;意思是坐在卧处内部的近处。这样的寝室,在大四柱屋等建筑里也有。“越过屋脊”是以此表示越过中间。因此,无论小寝室是怎样建造的,当越过它的中间时,就应当知道犯了戒。这里其余的部分很容易理解。

第一巴拉基格的起因形式——是造作,是有想解脱,是有心,是世间所呵责,是身业,是不善心,有两种受。

有食学处,第三。

284在第四和第五学处里,凡是应该说明的内容,全都按照二不定法里已经讲过的方式来说明。而且,就像有食学处那样,这些学处也都是从第一巴拉基格生起的。

屏处覆藏学处是第四,屏处独坐学处是第五。

6. 行仪学处的注释

294294. 在第六条学处中——“贤友,请给食物”:据说当时那份食物已经被带来了,所以他们才这样说。但如果食物还没被带来,就不能这样说,否则就成了用言语指使别人。

295“既然如此,比丘们,接受之后就把食物收起来吧”——世尊说这句话,是为了保护施主一家的信心。如果他说“分着吃吧”,人们心里可能会失去那份清净的信心。“被移开”就是被拿走;这里的意思是,他们拿着食物直接回自己家去了。

298“有比丘在”这句话里,怎样才算“在”,怎样才算“不在”?在精舍范围内,站在那里的比丘生起了去亲近诸家的心,从那时起,无论他见到还是迎面见到哪位比丘,只要能用平常的话向他告辞,这位就叫“在”。不必到处去找人告辞。如果还得四处去找,那就正是“不在”。另外,在精舍近行界内看见比丘后,心想“我要告辞”而走过去,在那里见到谁就应当向谁告辞;如果没见到,那就叫没向不在的比丘告辞就进入了。

302“内园”是指村内的精舍,他去那里。“供养家”是指邀请的人家,或者布施筹食等的施主家。“在危难时”是指生命或梵行遇到障碍时,可以去。这里其余的部分容易理解。

咖提那的生起方式——从身和语生起,也从身、语、心生起;是造业与非造业,不是想解脱,无心,属于制罪,是身业、语业,具有三种心、三种受。

行仪学处第六。

7. 玛哈那玛学处注释

303303. 在第七学处中——玛哈那玛是世尊的叔父之子,比世尊年长约一个月,是已安立于二果的圣弟子。“药物很多”是指从牛圈取来存放的酥油很多。

306“可以接受”:如果当时没有病,就不应该拒绝;如果有病,就应该接受,心想“我会提出请求”。说“我用这些药邀请”时,按名称来说,就是酥、油等;按数量来说,就是两三种,或者用那利、阿罗迦等来计量。说“请求别的药”时,比如被以酥邀请却请求油,被以阿罗迦邀请却请求东那。说“不是必须以药为条件”时,即使靠混合的食物也能维持生活,那就不算必须以药为条件。

310“已受邀请者”:是指那些以自己的个人名义受到邀请的人。对这些人,按照邀请的方式提出请求,不算犯戒。但如果是对以僧团名义受到邀请的人,就必须衡量其限度。其余内容容易理解。

六种生起:唯作、非无想解脱、无心、不属于施设、身业、语业、三种心、三种受。

玛哈那玛学处第七。

8. 出征军学处注释

311第八项:“已出击”就是已经向前进军,意思是“我要正面迎向敌军”,所以从城里出来。“已出发”就是已经做好启程准备,意思是从村里出来。

314所谓“十二人象”,就是有四名骑象的人,每一条象腿各有两名守护者,这样一共就是十二个人。所谓“三人马”,就是有一名骑马的人、两名护马脚的人,这样一共就是三个人。所谓“四人车”,就是有一名驾车的人、一名战士、两名护轮轴的人,这样一共就是四个人。所谓“四名持弓人”,就是四名手持武器的人——这是最低限度具备四个部分的军队。为了去看这样的军队,每走一步都犯恶作。所谓“离开能看见的范围”,就是被什么东西挡住了,或者下到低处去了,所以看不见;意思是说,站在这里看不到,于是想去别的地方看,每一次加行都犯巴吉帝亚。

315“逐一”是指:在象、马、车、步兵这四支当中,一支一支地算;哪怕只有一头由一个人骑的象,或者只有一个拿弓的人,也算。“随行”是指:国王去园林或河边时,这样就叫随行。

316316.“在灾难时”,是指当生命或梵行的障碍出现时,心想“我去那里就能脱身”而前往,不犯戒。这里其余的内容很容易理解。与羊毛学处相同的生起方式——是造作、不是有想解脱、没有意识、属于世间罪、是身业、不善心、三受。

出征军队学处第八。

9. 军中住宿学处注释

319第九:太阳落山后住在军中,意思是:不管是站着、坐着还是躺着,就算用神通在空中保持某种姿势,也一样犯巴吉帝亚。军队被对方军队挡住,意思是通道被截断,这样就是被挡住。被妨碍,意思是被仇敌或有权势的人阻拦。剩下的内容很清楚。和羊毛学处同样的生起方式——是造作、不是想解脱、无心、属于施设罪、身业、三种心、三种受。

第九军中住宿学处。

10. 战场学处注释

322322. 第十项:反复冲出来在这里厮杀,所以叫“战场”;这是交战之处的别名。在这里了知军队的最前列,所以叫“军前列”;意思是清点军队的地方。军队的阵列叫“军阵”;这是军营的别名。三头象指最后方的象军,就是用前面说过的十二人象,以那头象为单位算作三头象。其余各项也是同样的道理。其余内容应当依照出征军学处中所说的方式来了知,连同生起方式等一起。

战场学处第十。

按解说顺序,第五裸行者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