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释·2. 略说分之义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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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略说分的义释

1像这样,通过“摄颂门”简要地展示之后,现在为了详细说明“理趣”等,便开始了“其中,哪些是十六理趣”这样的开示。或者也可以说:因为“由我大迦旃延所阐明的、名为‘导论’的十六理趣等总体”已经说了,接着应当问“那十六理趣是什么”,所以说“其中,十六理趣”等等。这里的“其中”,是指在那些十六理趣等当中。应当知道:开示理趣、简择理趣……直到等至理趣,这些就是十六理趣。

在这里,因为“理趣”这个词是共通于一切的,所以要先说它的词义。那么,以什么意义称为“理趣”呢?因为靠这些来取走,所以叫“理趣”。依靠这些特定的注释,在应当注释的经、应颂等当中,无知、疑惑、颠倒被取走、被除去。这样,因为它是除去无知等的因,所以以“靠这些”这个词所指出的特定注释,就叫做“理趣”。从“har”这个词根来说,老师的言语表达以及引发那言语的心生起,是它的根本义;对于应受教化者,了知应当注释的经典之义等、与智相应的心生起,是因的转喻义;而那些作为其亲依止缘的特定注释,其亲依止缘的力量,是果的转喻义。以“iti”这个词,正是指取那亲依止缘的力量本身。具备那种力量的特定注释,就是“ṇa”后缀所表达的意义。这个道理在类似的地方也应同样理解。详细解释在注释书中已经说过。

此外,因为它是通过自身来显示不共之处的,所以叫“开示”。通过这个注释,应当被注释的经义被显示出来、被注释出来,并顺着注释让人得以了解。正因为它具有让人了解的作用,所以用“通过这个”一词所指出的、特别的注释,就叫作“开示”,而不是指圣典本身的开示;或者也可以说,因为它与“对圣典开示中应当被注释的义理进行注释”这件事相伴而行,所以叫“开示”。虽然其他那些理趣也因为在注释名为“开示圣典”的经义,而与开示相伴,但这个理趣因为绝大部分是直接按字面就能被理解的,所以可以说它与圣典开示同行,其他的则不是这样。因为不存在不具备显示乐味、过患、出离等特征的圣典开示,而这个理趣的特征正是显示乐味等。

通过它来简择,所以叫“简择”。依靠这种特定的注释方式,经典里的句子、问题等被简择出来。因为它是简择的原因,所以这种特定的注释方式就叫作“简择”。也可以理解为“所作义”和“依处义”。具有和应当注释的经典一起简择句子、问题等特征的特定注释,就是简择理趣。

通过它来考察合理与不合理,所以叫“合理”。依靠这个特定的注释,一切理趣的地与行境中的合理与不合理都被考察了。因为它是考察的原因,所以用“通过这个”这个词所指出的特定注释,就叫做“合理”。这里应当看出省略了后一个词,即“合理的考察”;或者,因为与应当被考察的状态相伴而行,所以也叫“合理”。对一切理趣的地与行境,以考察合理与不合理为特征的特定注释,就是相应理趣。

“句”(pada)能让果生起、运转,所以叫“句”,也就是因。“处”(ṭhāna)是诸果安住的地方,因为果的存在依赖于它,所以叫“处”,也就是因。它既是“句”又是“处”,所以叫“句处”(padaṭṭhāna),意思是近因。借助它来考察经中所说诸法的“句处”,所以叫“句处”,这是一种特别的注释说明,这里省略了“考察”一词。对于经中所说诸法的句处,以及对这些句处本身,具备考察特征的特别注释说明,就是句处理趣。

即使某些法没有在经里被说到,只要它们有相同的特征,也能通过这种特定的注释方式被标示出来,所以叫“相”。依靠经里说到的法,把那些有相同特征但没有被说到的法拣选出来的这种特定注释方式,就是相理趣。

在经中显示出来的释词等四种,在这里被分开组合、汇总,或者通过这种方式而组合,所以叫“组合”;四种释词等的组合,就是“四组合”。具有把释词、意图、言辞以及教说的因缘,连同前后文一起显示出来的特征的那种特定注释,就是四组合理趣。

在说法中所摄的法,同类的和不同类的,都在这里转动;或者通过它而转动,所以叫“转”。以说法所摄之法的同类与不同类法为方式而转,这种具有转动特征的特定注释,就是转理趣。

对不共法与共法的杂染法和清净法,按不共与共、按依据处、按地界来分别,这种以区分为特征的注释类别,就是分别理趣。

经中开示的诸法,依对立面而翻转,或者在这里翻转,所以叫“翻转”。把经中开示的诸法从对立面翻转过来,这种特定注释的特征,就是翻转理趣。

在经中,对同一个义理,用种种不同的话来表达,这里的这种特定注释方式就叫“异说”;异说本身就是同义语。所谓异说理趣,其特征就是:针对经中所说的同一个义理,用众多同义词句来加以解说。

经中说的义理,通过种种方式在这里被人了知,或者在这里被了知,所以叫“施设”。对每一个法,用众多施设来显示它应当被施设的样子,这就是注释中一种特定的解说方式,叫做“施设理趣”。

经典中来的法,在这里被导入、融入缘起等(范畴)中,或者通过这种方式而被导入,所以叫“导入”。以缘起等为入口,把经典的意义导入,这种特定注释的特征就是“导入”,即导入理趣。

在经中,句、句义、问题、发端被净化、被安立,在这里(发生);或者通过这个(过程)而净化,所以叫“清净”。以净化经中的句、句义、问题、发端为特征的特定注释,就是清净理趣。

具有共通性与特殊性的诸法,在这里不经分别而被确立、被随转;或者通过它来确立,所以叫“确立”。对于经中所述诸法,以不加分别的方式判定其共通性与特殊性为特征的那种特定注释,就是确立理趣。

如果有人既造作又促成因和缘以及果报,那么这因和缘就是“资具”;那种特殊的注释说明了这个资具既是因也是缘,所以这种特殊的注释就叫作“资具”。把经中所说的诸法,放在被称为资具的因和缘当中加以拣别,以注释为特征的这种特殊注释,就是资具理趣。

经中出现的法,在这里以“近因”等为切入点被归纳安立;或者通过这种方式来安立,所以叫“安立”。以经中诸法的近因、同义词、状态、舍断为考察特征的这种特定注释方式,就是“安立理趣”。也应该从“所作成就”的角度,在一切地方解说词义,所以也要依那个角度来配合理解。其余的应依照注释来了解。

在这里,所谓“哪十六种理趣?宣说”等,已经说明了理趣的体相。那么,为什么又说“它的随颂”等呢?是为了通过随颂偈颂便于掌握,所以再次说“它的随颂、宣说、简择、理趣”等。其中,“它的”指理趣的列举。“随颂”指随后唱诵的偈颂。“十五”指第十五。“十六”指第十六。从义理上说无混杂,就是从宣说等句义、特征义上远离混杂。因此,注释书中说:“而它们的不混杂,在特征解说中极为明显。”其余应依照注释而了知。因为应当问:“某些理趣看起来像是被某些理趣混杂了,为什么应知为不混杂?”所以说“即这些”等。其中,“即这些而有”是指:这十六种理趣,以某种方式成为无混杂,就以那种无混杂的方式而存在。“行”即运行、理趣分别,所以叫“行”;广说之行即“广行”,这个ta音是为了去除混杂的过失而来的,是理趣分别的一种特殊说法。以理趣、正理而分别,就是理趣分别;并不是说五理趣分别的理趣广说而有的正理分别。如此,以无混杂的方式而存在,于彼中应知为不混杂,这就是意旨所在。

2十六种摄句已经按它们各自的体相说过了,我们也已经了解。因为接下来要说明“哪五种理趣”,所以先这样发问,然后为了按体相列举,就说“其中,哪五种理趣”等等。不过,注释书里说:“这样列举完摄句之后,现在为了列举理趣,而说‘其中,哪些’等等。”(《导论注》2)注释书里还详细解释了这个词的含义:“其中,理趣是指能在杂染和清净中,依区分而使人了知,所以叫理趣;或者被引导于其中,或者通过它们而引导,所以叫理趣。”等等。依nī-这个词根,随顺喜贪轮回等理趣,在杂染和清净中,以所缘为对象而生起的与智相应的心生起,这是根本义;喜贪轮回等理趣的亲依止缘之力,是依果的譬喻而取的;iti-这个词是指那依果的譬喻而取的力量,具足这种力量的喜贪轮回等理趣,就是非直接因义。

这段经文以渴爱和无明对应杂染分,以止和观对应清净分,通过结合四谛的方式来说明其引导特征,这种特定的注释方法就是“喜贪轮回”理趣。其中,所谓四谛是指:渴爱和无明是一切存在的根源,所以是集谛;其余属于三地的诸法,是苦谛;止和观是道谛;依靠止和观应当证得的无为界,就是灭谛。

用三个部分——贪等——来说杂染分,用三个部分——无贪等——来说清净分,这样使(这个理趣)显得美好,所以叫“三美”。以不善根说明杂染分经义,以善根说明清净分经义,以结合四谛为门来引导,具备这种特征的特定注释,就是“三美”理趣。

世尊如同狮子,在这里的嬉戏,就叫作“狮子嬉戏”。用净想等种种颠倒,来解释整个杂染方面的经义;用信根等,来解释清净方面的经义;以结合四谛为门来引导,具备这种特征的特定注释,就是“狮子嬉戏”理趣。

以义理趣三方的特性,对善等诸法进行观察,这就是“方观察”。为了结合各个义理趣而作的经义解释中,那些清净等法以及有杂染性的法,作为各个理趣之方,已经从经中拣择出来宣说;对于这些如上所说的法,仅仅以心观察“这是第一方,这是第二方”等等,这样就是“方观察”。

同样地,对于这样被观察的诸法,在配合义理趣三方时,因为能将其统合起来,所以就像钩索一样,因此称为“钩索”。把作为各个理趣之方向的善等诸法统合起来,就是“钩索”理趣。

能标记,所以叫“标记者”。哪一种理趣能标记、能显明经义呢?因为能标记、能显明,这个理趣就叫“标记者”;它既是理趣,又是标记者,所以叫“理趣标记者”。应当这样搭配:第一理趣标记者名叫“喜贪轮回”,第二理趣标记者名叫“三美”,第三理趣标记者名叫“狮子嬉戏”。

对于已经上升的人,因为特别上升,所以是最上的,那就是最上者。“已去”就是已知,“已死”是它的意思。或者写作“已死”。这里剩下的内容,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和注释的方式都能理解。

按照前面所说方式,对特殊之处加以详细解释的复注中:

依靠聚集等事物,随顺世间的约定俗成而成立,仅仅是一种言说,这就是世俗自性;地、触等所具有的坚硬、碰触等特征,则是胜义自性。这里简要概括就是:当某物被拆开,或者在心里把其他部分去掉之后,认识就不再和原来一样,这就是世俗谛,比如瓶子和装水的器具等;反过来,就是胜义谛。

在言语表达中,依于所谓瓶、瓦片、水、泥等聚集而成的东西,世间先前就已形成了瓶、瓦片、水、泥等约定俗成的说法,那只是瓶、瓦片、水、泥等言说而已,这就是世俗自性,因为它是依约定而安立的,所以并非真实。地等有坚硬等特征,触等有碰触等特征,这才是胜义自性。有人会问:如果这样,那么当瓶等没有被打破、或者水等没有以相应不足的状态存在时,世俗自性还可以有;可是当它破碎了、或者不足时,怎么还会有世俗自性呢?而且地、触等也是可坏的,坚硬、碰触等与地、触等并无不同,那么胜义自性又怎么能成立呢?应当以何种略义、何种义理来了知世俗自性与胜义自性呢?由于有此应说之义,所以说“这里即是略义”等。其中,“这里”是指,在世俗自性与胜义自性中,这正在说的理趣应视为略义。

当瓶等物破碎了,从那个瓶等物产生了瓦片等其他状态,这是由先前的心所造作的,于是就以瓦片等名称而存在;或者当盛水器等物因为水等材料不足而存在时,从那个盛水器等物产生了泥等其他状态,这也是由先前的心所造作的,于是就以泥等名称而存在。这样一来,通过那种名称,就产生了认识瓦片等自性的智、认识泥等自性的智。也就是说,无论未破碎的瓶等物、已破碎的瓦片等物、未不足的盛水器等物、已不足的泥等物,这一切都是世俗谛。因为可以追问:“当泥破碎时,或当泥不足时,那个另外的世俗自性是什么?”所以说“如瓶、如盛水器”。

世俗谛的自性,是你们所说的,也是我们所知道的。因为可以问“什么是胜义谛的自性”,所以说“与那相反的就是胜义谛”。地等以坚硬等为特征,所以其他以触感等为特征的法不可能存在;触等以触感等为特征,所以其他以坚硬等为特征的法也不可能存在。因此,地、触等的坚硬、触感等特征就是胜义谛。若把握这个简要含义,就没有任何矛盾,这就是意旨所在。

3阿阇梨已经依其自性开示了五种理趣,我们也已经了知。因为有人会问:“所开示的十八根本句,究竟是哪些?”为了依其自性把这些根本句显示出来,所以说了“其中,哪些是十八根本句”等话。不过注释书里说:“像这样开示了理趣之后,现在为了开示根本句,便开始说‘其中,哪些’等语。”其中应当知道,十八根本句就是九个善句和九个不善句。被称为“根本”,是因为诸理趣依靠它们而安立,安立的分类也依靠它们;被称为“句”,是因为理趣、安立的分类以及证得都依靠它们而安立。按所说的意义来说,它们既是根本又是句,所以叫“根本句”。能挡住恶劣的不善法,所以是善;像割茅草一样割断贪等烦恼,所以是善;像用茅草来割断一样,所以是善;应当以善巧的智慧证得、令其生起,所以是善。与善相反的,就是不善,这里“不”这个字表示相反的意思。

九善句和九不善句,是按数目限定和种类差别来开示的。因为有人会问“具体是哪些”,所以为了以就近关联的方式,从它们自身的体相来说明这九不善句,就说了“哪些是九不善句”等话。不过在注释书里则说:

像这样,先按数目限定和种类差别指出根本句之后,现在为了显示它们自身的面貌,就首先从“渴爱”等开始列出杂染这一类。

已宣说。其中,对色等诸蕴渴求、遍求,这就是渴爱。对不该得到的身恶行等却去获取,这是无明;对应该得到的身善行等却不获取,这也是无明;或者与明相对立,这也是无明。依它而贪著,所以叫贪;或者能贪著,所以叫贪;或者贪著本身就是贪。嗔和痴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不净的色蕴等生起“净”的想,就是净想。对苦等诸苦生起“乐”的想,就是乐想。对无常的诸行法生起“常”的想,就是常想。对无我自性的眼等诸蕴生起“我”的想,就是我想。所谓“于彼处”,是指一切不善分被摄入、归入的那些处所,那些处所就是不善句,这是句子的连接方式。“摄入”是计数,“归入”是总集。

以对立面来平息、止息掉举等盖障这类敌对法,靠的是那部分断和镇伏断的方式,这就是奢摩他(止)。以无常等种种行相观察诸行,这就是毗婆舍那(观)。贪的对立面是无贪,嗔的对立面是无嗔,痴的对立面是无痴。这里“无”字也是表示对治的意思,并不是表示不存在等含义,这是它的意趣所在。对于不净的色蕴等,或者在眼等处生起的以“不净”为想、以想为主导的心生起,就是不净想,特别指身随观念处。对于苦等种种苦,生起的以“苦”为想、以想为主导的心生起,就是苦想,特别指受随观念处。对于无常的诸蕴等变坏之法,生起的以“无常”为想、以想为主导的心生起,就是无常想,特别指心随观念处。对于无我自性的诸蕴,或者在眼等处生起的以“无我”为想、以想为主导的心生起,就是无我想,特别指法随观念处。这个教说其实是以慧和念为首而展开的。因此世尊说:“诸比丘,怎样看待念力?应当在四念处看待念力。”所谓“于彼处”,就是一切善分得以摄集、归入的那些处所,那些处所就是善法,应当这样连接理解。

“摄颂”的意思是:从上方施予、守护,也就是总摄的言词。如果没有摄颂,前面所说的义理就会显得像散落各处一样。因此,为了防止散乱,才说摄颂,这就是它的用意。四种颠倒,就是净想、乐想、常想、我想。烦恼在这九处生起,所以叫“地”;烦恼之地,就是烦恼地;也就是说,这九处是烦恼生起的地方。

四念处,就是不净想、苦想、无常想、无我想。根地,是指信等能令解脱成熟的诸根的所在地,是它们生起和汇聚的地方。

通过九种善处,属于善法一类的法与之结合、被结合;通过九种不善处,属于不善法一类的法与之结合、被结合。通过九种善处,属于善法一类的法与它们一起结合而存在;通过九种不善处,属于不善法一类的法与它们一起结合而存在。以上就是总说分中已说内容的剩余部分,应依照注释的说明来理解。

就这样,按照能力而写成。

《总说分》的义理阐释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