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 可念品义注

42 段

第2品 应忆念品

第一可念经的注释

11在第二品的第一经里,“应忆念的”是指值得忆念的。“慈的身业”是指以慈心去做的身业。语业和意业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些内容虽然是以比丘为对象来说的,但在家人也同样可以做到。对比丘来说,以慈心去圆满阿毗娑摩罗律仪,就叫作慈的身业。对在家人来说,为了礼敬塔庙、礼敬菩提树、迎请僧团而前往;见到比丘们进村托钵时,上前迎接、接钵、铺设座位、随行护送——像这一类行为,就叫作慈的身业。

对比丘来说,以慈心教导行为规范与学处、讲说禅修业处、开示佛法,乃至宣说三藏佛语,这些就叫慈的语业。对在家人来说,当他们说“我们去礼敬塔庙吧,我们去礼敬菩提树吧,我们要去听法,我们要做灯花供养,我们要受持三种善行并照着去做,我们要布施筹票食等,我们要布施雨安居的资具,今天我们要向僧团布施四种资具,把僧团邀请来之后,你们去准备嚼食等,铺设座位,备好饮用水,去迎接僧团并请他们进来,请他们坐在已经铺好的座位上,然后生起热心去服务”——在说这类话的时候,就叫慈的语业。

比丘们清早起来,先料理身体,做完塔庙庭院等处的义务后,坐在僻静的地方,心里这样想:“愿住在这座精舍里的比丘们快乐,没有怨,没有恼害。”这就是慈的意业。对在家人来说,心里这样想:“愿尊者们快乐,没有怨,没有恼害。”这就是慈的意业。

公开和私下,就是当面和背后。其中,年轻比丘在缝衣等事务上结伴互助,这叫当面的慈身业;对长老比丘,替他洗脚、供养等一切恭敬行为,也叫当面的慈身业。对这两种人,别人随意放下的木器等物,不轻视他们,像收拾自己放乱的东西一样把它们整理归位,这叫背后的慈身业。用恭敬的语气说“天长老、提舍长老”,这叫当面的慈语业。而询问不在精舍的人时说“我们的天长老在哪里?我们的提舍长老在哪里?他什么时候会回来呢?”这样充满关切的言语,叫背后的慈语业。以慈爱温润的目光,睁开眼,面带欢喜地注视对方,这叫当面的慈意业。心中作意“愿天长老、提舍长老健康无病”,这叫背后的慈意业。

“所得”是指衣服等已经得到的必需品。“如法”是指避开欺诈之类的邪命,通过如法、平等的乞食方式而获得的。“乃至仅仅落在钵里的那么一点”是指最低限度,也就是落在钵中、在钵里面的,仅仅两三口那么少的乞食。“不分而受用”在这里有两种“分别”,即物品上的分别和对象上的分别。其中,心里想“我要给这么多,我不给这么多”,这样去分配,叫物品上的分别;心里想“我要给某人,我不给某人”,这样去分配,叫对象上的分别。两种都不去做,不管得到什么都混在一起受用的人,就叫不分而受用者。“与持戒的同梵行者共享”在这里,共享者的特征是——无论得到什么好东西,都不会用“希望得到更多利养”那种口气送给在家人,也不会自己独自享用;接受的时候,心里想“愿这成为僧团共享的”,收下后敲钟,就像对待僧团的东西一样来受用。

那么,谁来圆满这个应忆念法,谁不能圆满呢?首先,破戒的人不能圆满。因为持戒的人不会接受属于他的东西。而戒行清净、不违犯义务的人则能圆满。这里的义务是这样的:如果有人指定对象来布施,把东西送给母亲、父亲、老师、亲教师等人,那他是在做该做的布施。但这对他而言不算应忆念法,只是叫“惦记着牵挂”。因为应忆念法只适合已经放下牵挂的人。而那个指定对象布施的人,应该布施给病人、照顾病人的人、外来客僧、即将远行的比丘,以及新出家还不懂得拿僧伽梨衣和钵的人。布施给这些人之后,剩下的部分,从长老的座位开始,不要一点一点地分,谁拿多少就给他多少。如果没有剩余了,就再进村乞食,回来后从长老开始,凡是得到好的食物,都布施出去,剩下的自己才吃。因为经文说“与持戒者”,所以即使不布施给破戒的人,也是可以的。

这种应忆念法,在训练有素的僧团里很容易圆满。因为僧团训练有素时,有人从别处得到供养,他不会接受;即使从别处得不到,他也只拿适量,不会多拿。而这种应忆念法,像这样一次次去乞食,把每次得到的东西都布施出去,也要十二年才能圆满,不会比这更短。假如到了第十二年,那位圆满应忆念法的人把装满乞食的钵放在食堂里,然后去洗澡,僧团长老问:“这是谁的钵?”有人回答:“是那位圆满应忆念法的人的。”长老就说:“拿来吧。”于是把所有的乞食都分配掉,自己吃完后,把空钵放在那里。那位比丘看到空钵,如果生起这样的念头:“他们一点都没给我留,全吃光了。”心里就起了忧恼,他的应忆念法就坏了,必须再重新圆满十二年。这应忆念法就像外道的别住一样,一旦出现缺损,就得重新圆满。但如果他看到空钵时,能生起欢喜心,想:“我真是有福气,真是大收获!我钵里的食物,同梵行者们不用问我,就自己享用了。”那他的应忆念法才算真正圆满。

这样圆满了应忆念法的人,既没有嫉妒,也没有悭吝。他被人喜爱,也被非人喜爱,容易得到生活所需。他钵里的食物虽然一直布施出去,却不会耗尽。在分配物品的场合,他能得到最好的那份。遇到危险或饥荒时,天神们也会为他奔走操心。

这里有几个事例可以说明。据说,住在森那吉里山的帝沙长老,依止大吉里村而住。有五十位大长老为了朝礼佛塔,前往龙岛,途中在吉里村乞食,却什么也没得到,就离开了。帝沙长老正要进村时看见他们,便问:“尊者们,得到食物了吗?”他们回答说:“贤友,我们刚走了一圈。”他知道他们没得到食物,就说:“尊者们,请在我回来之前,先在这里等着。”他们说:“贤友,我们五十个人,连让钵底沾湿那么一点东西都没得到。”长老说:“尊者,常住在当地的人是有办法的,就算一时乞不到,也知道哪条乞食路线合适。”于是那些长老就留下来等。长老进了村,就在村口第一家,一位大近事女已经备好了乳粥,正望着长老来的方向站着。长老刚走到她家门口,她就盛满一整钵,供养给长老。长老端着这钵粥,来到那些长老跟前,对僧团长老说:“尊者,请拿去用吧。”僧团长老心想:“我们这么多人什么都没得到,他却这么快就拿着食物回来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看向其他长老。帝沙长老从长老看他的神情就明白了他的疑惑,便说:“尊者,这是如法而公平地得来的,不必犹豫,请拿去用吧。”他从最年长的开始,给所有人都按需要分足了,自己也吃饱了。

于是,在吃完饭之后,长老们问他:“贤友,你是什么时候证悟出世间法的?”他回答说:“尊者,我并没有出世间法。”长老们又问:“贤友,你是得禅那的人吗?”他说:“尊者,这个我也没有。”长老们再问:“贤友,难道你没有神通吗?”他回答说:“尊者,我只是圆满了应忆念法。自从我圆满它的时候起,即使有十万比丘到来,我钵里的食物也不会耗尽。”长老们赞叹说:“善哉,善哉,善士,这确实与你相称。”以上就是关于“钵中食物不会耗尽”的第一个事例。

这位长老又来到支提山,那时正举行“山庄严”大供养,他走到布施的地方,问道:“这次布施里,什么是上等物品?”有人回答:“两件衣,尊者。”他说:“这两件衣会归我吗?”一位大臣听到这话,就去禀告国王:“有个年轻比丘这样说。”国王说:“年轻比丘有这样的心也正常,但那些细软的好衣,还是给大长老们穿更合适。”于是把衣放在一边,说:“我要布施给大长老们。”当比丘僧团按次序坐好,国王依次供养时,那些放在长老们头顶上的衣却落不到他们手里,而是飘到别处去了。轮到供养那位年轻比丘时,衣却落到了他手上。国王把衣放在他手上,看了看大臣的脸,请年轻比丘坐下,供养完毕,遣散僧团后,坐在年轻比丘面前,问道:“尊者,您是什么时候证悟这个法的?”那位比丘不愿用含糊的话否认事实,就说:“大王,我并没有出世间法。”国王说:“尊者,您之前不是这样说过吗?”他回答:“是的,大王,我是圆满‘应忆念法’的人。自从我圆满那个法的时候起,在可分物品的场合,我就能得到最好的物品。”国王说:“善哉,善哉,尊者,这确实与您相称。”说完就离开了。这就是“在可分物品的场合得到最好物品”这件事的由来。

婆罗门帝沙怖畏时期,住在兄弟村的比丘尼们没有告诉长老尼,就自己先逃走了。长老尼在破晓时分说:“这个村子安静得太过分了,你们先去察看一下。”于是派了几位年轻比丘尼去。她们去了以后,知道所有人都已经离开了,就回来报告长老尼。长老尼听了以后说:“你们不要惦记她们离开的事,只管在自己诵习、问法和如理作意上用功。”到了乞食的时候,她披好衣,连同自己一共十二位比丘尼,站在村口的榕树下。住在树上的天神供养了十二位比丘尼团食,然后说:“尊者们,不要到别处去了,以后常常到这里来吧。”长老尼有个弟弟,名叫大龙长老。他心想:“太可怕了,没法再住下去了,我要到对岸去。”于是也连同自己共十二人,从住处出来,想“见过长老尼再走”,就来到了兄弟村。长老尼听说长老们来了,就走到他们跟前问:“尊者,有什么事?”他把情况说了。长老尼说:“今天就在精舍住一天,明天再走吧。”长老们就去了精舍。

第二天,长老尼在树下乞食后,来到长老面前,说:“请受用这钵食吧。”长老说:“长老尼,这如法吗?”说完就沉默地站着。长老尼说:“贤者,这是如法的钵食,不要有顾虑,请受用吧。”长老又说:“长老尼,这如法吗?”她便拿起钵抛向空中,钵停在了空中。长老说:“即使它停在七棵棕榈树那么高的地方,这仍然是比丘尼的食物啊,长老尼。”接着又说:“恐惧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存在的。当恐惧平息之后,如果有人谈起圣者的传统时,心里带着责备说:‘喂,行乞食的人,你当时是靠比丘尼的食物才活过来的。’被这样的念头不断责备,我实在无法承受。各位长老尼,不要放逸,要精勤修行。”说完,他便上路了。

树神也在心里盘算:“如果这位长老接受长老尼亲手供养的钵食,我就不阻止他;如果他不接受,我就要把他拦下来。”她站在那里看见长老要走,就从树上下来,说:“尊者,请把钵给我。”她接过钵,把长老带回那棵树下,铺好座位,供养钵食。等他吃完饭,又让他作出承诺,此后七年里一直护持着十二位比丘尼和十二位比丘。这就是“天神为之殷勤操持”的那件事。在那个故事里,那位长老尼正是圆满修习应忆念法的人。

在“无缺”等说法中,如果一个人在七种犯戒聚的开头或结尾毁破了学处,他的戒就像衣边破裂的衣服一样,叫作“破缺”。如果是在中间毁破,他的戒就像中间有洞的衣服一样,叫作“有洞”。如果按顺序毁破了两条或三条,他的戒就像背或肚子上长出异色斑块的母牛一样,叫作“有斑”。如果断断续续地毁破,他的戒就像身上到处夹杂异色斑点的母牛一样,叫作“杂色”。如果完全没有毁破,这些戒就叫作“无缺”“无洞”“无斑”“无杂色”。而且,这些戒因为使人从渴爱的奴役中解脱出来、获得自主,所以叫“自在”;因为被佛陀等智者赞叹,所以叫“智者所赞”;因为不被渴爱和邪见执取,谁也无法指责说“你曾犯过这个”,所以叫“不执取”;因为能引生近行定或安止定,所以说它们是“能引生定的”。

“戒同分而住”的意思是:与住在各个地方的比丘们达到戒的同等状态而安住。因为入流者等人的戒,即使是对住在大海之中或天界的其他入流者等人来说,也和他们的戒完全同等;在道戒上并没有差别。这句话就是针对这个意思说的。

这里说的“见”,是指与道相应的正见。“圣”是指没有过失。“能出离”是指能导向出离。“如此修行的人”,是指这样去做的人。“为了灭尽苦”,是指为了灭尽一切苦。“达到同见而住”,是指达到见解相同的地步而安住。

第二随念经的注释

12在第二经中,如果有人圆满那些法,就能让同梵行者喜爱他,所以叫“令人喜爱”。能让别人尊重,所以叫“令人尊重”。“为摄受”是为了摄持的意思。“为无诤”是为了不争论的意思。“为和合”是为了和合状态的意思。“为一体”是为了成为一体、没有差别的意思。“转起”就是发生、运行的意思。

3. 《出离经》的注释

13在第三经中,“应出离的界”就是指那个出离界本身。“我的慈心解脱”——在这里,因为从敌对法中解脱出来,依第三禅或第四禅的慈就称为慈心解脱。“已修习”指已增长。“多所作”指反复地做。“乘具所作”指使它像已套好的车乘一样。“基所作”指使成为依止。“近住”指使安立。“善累积”指从各方面累积、聚集、修习。“善策励”指以善巧熟练的方式好好策励。“遍取而住”指遍取并执持后而安住。“应告诫他不要这样说”——因为他作了不真实的记说,所以应当说“不要这样说”。“所谓慈心解脱者”,即这就是慈心解脱,这是对嗔恚的出离,意思是从嗔恚中脱离出来。然而,有人从慈的第三禅或第四禅出定后,观察诸行,证得第三道,然后以第三果见涅槃,知道“不再有嗔恚”,他的心就是对嗔恚的究竟出离。以这个方法,应当了知一切处的意义。

“无相心解脱”是指强有力的观。不过,长部诵者说,这是阿拉汉果定。因为它没有贪等相、色等相和常等相,所以被称为“无相”。“随逐相者”:就是具有随逐上述各种相的性质。

“我是”就是我慢。“此是我”是指在五蕴当中,认为“这个是我”。到这一步,就已经被记说为证得阿罗汉果了。“疑与犹豫之箭”是指由疑构成的犹豫之箭。“不应该对他说这样的话”——意思是:如果初道所断的疑在你心中生起,那么阿罗汉果的记说就是错误的,所以应当阻止他说:“不要执取不真实的东西。”“我慢的彻底断除”就是阿罗汉道。因为正是依靠阿罗汉道与阿罗汉果的力量亲见涅槃之后,我慢就不再存在了,所以阿罗汉道被称为“我慢的彻底断除”。这样,在这部经里,就讲说了不实的记说。

4. 《跋陀迦经》的注释

14第四经中,“非善”就是没得到好的。在这里,如果有人恐惧而死,他的死就不是好的;如果有人投生到恶趣,他的命终就不是好的。“喜爱造作的人”等说法中,对象就是“所乐”,意思是欣喜投入。“喜爱造作的人”,是指对建造精舍等新工程有乐趣的人。“安住于造作之乐的人”,是指沉迷于那种造作的人。“持续投入造作的人”,是指反复不断地投入那种造作之乐的人。这个解释方法适用于一切情况。这里,“谈论”指交谈、闲聊;“睡眠”指睡觉;“聚会”指与众人混在一起。这应当这样理解:“一人有第二个伙伴,两人就会有第三个伙伴”等等。“交际”是指通过相见、相闻、相互交谈、共享物品以及身体接触而产生的交往,也就是亲密相处的状态。“戏论”是指以渴爱、邪见、慢为因生起的、以迷醉形态存在的烦恼戏论。“有身”是指三界轮回。为了以如理的方法彻底断除整个轮回之苦、划定其边界,所以说“正确地作苦之终结”。“道”是指如同道路一般。“无戏论之迹”是指涅槃之迹。“已成就”是指已圆满、已证得它。

5. 《后悔经》的注释

15第五经中,“追悔”是指应当后悔、会带来懊恼的行为。在这两部经以及其中的偈颂里,讲的是轮回与出离轮回。

第六篇 那拘罗父经的注释

16第六经中,“重病”指极其严重的病。“她说了这番话”的意思是:那拘罗母给丈夫用药之后,还是没办法让病情平息,这时她想以说出狮子吼、以真实语的力量来让丈夫的病平息,就坐在他身边,说了“你千万不要……”等这番话。“有所期望”指还有渴爱。“并非像那拘罗母那样”这里,否定词“不”要和后面的词连起来理解,也就是“不能”的意思。“缝合起来”是让它没有缝隙、安置好的意思。“把羊毛梳理成辫子”是把山羊毛整理好、拆解开,然后编成辫子。

“她会去另一个家”,意思是她会接受另一个丈夫,也就是改嫁。“这十六年里,我作为在家人修持了梵行”,意思是说,从那时起十六年届满时,她已圆满修持了在家人的梵行生活。“更想见到”,意思是格外渴望见到。她以这三件事发出狮子吼,然后说真实语:“凭这个真实的话,愿你身上的病得以平息。”

现在,她以世尊为证人,想依靠自己的戒等功德来作真实语,于是说出“可能有的,那对你……”这段话。其中,“圆满行者”指完全做到的人。“心寂止”指定业处。“达到深入”指达到深入、完全进入。“达到立足处”指达到立足、获得安止。“获得安心”指获得依靠、依止。“获得无畏”指获得喜悦智。“不依赖他人”中,所谓“他依”是指依赖他人的信仰、依赖他人的皈依,这个词的意思就是远离那种依赖。她以这三支,依着自己的功德作了真实语。“从病中起来”指生病之后康复了。“凡有”指有多少。“她们中的一位”指她们当中的某一位。“有悲悯”指悲悯他人利益。“给予教诫”指给予教诫。“给予教导”指给予教导。

《睡眠经》的注释

1717. 在第七经中,“从独处禅修中起身”是指从为了达到心一境性而安住于法审察的堪忍、以及从果等至的安住中出来。“如其所住处”是指各自自己居住的地方。“新学”是指刚出家不久的新比丘,他们大约有五百人。“作乌鸦声”是指发出乌鸦般的声音,咬着牙齿。“长老”是指已达到稳固境界的人。“tena no”就是“tena nu”(是由于那个吗)。“卧具安乐”等,就是前面已经说过的意思。“Raṭṭhiko”是指享用国土的人。“Pettaṇiko”是指继承父业的人。“Senāpatiko”是指军队统帅。“Gāmagāmaṇikoti”是指享用村落的人。“Pūgagāmaṇiko”是指群体的首领。“Avipassako kusalānaṃ dhammānan”是指对于善法不寻求、不探究。“Bodhipakkhiyānaṃ dhammānan”是指三十七菩提分法。

《渔夫经》的注释

1818. 第八经中,“macchikaṃ”指捕鱼的人,也就是杀鱼的人。“Hatthinā yātī”指骑象出行的人。后面也按同样的方式理解。“Vajjhe”指应当被处死的人。“Vadhāyanīte”指被带去处死的人。“Pāpakena manasā”指以卑劣的杀心。不过经文中写作“vadhāyupanīte”。“Māgaviko”就是猎鹿的人。连以恶心看待人类的人都更不必说了——若有人以卑劣的心对待人类,当他没有获得福报时,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这段话是为了说明恶业带来不可意果报的情况。不过,有些人即使做了那样的业,仍然得到名声,应当知道:那是依靠那不善业而让善业成熟了;但由于被那不善业所损害,果报也不会持续很久。这部经里讲的,只是不善这一方面。

第一死随念经的注释

1919. 在第九经中,“nātike”是指一个叫那提卡的村子。“Giñjakāvasathe”是指砖砌的殿堂。“Amatogadhā”意思是潜入不死,也就是深入涅槃,以涅槃为依托。“Bhāvetha no”意思是“你们应当修习”。“Maraṇassati”就是死随念这个修行法门。“Aho vatā”是表达希求愿望的感叹词。“Bahuṃ vata me kataṃ assā”意思是“但愿我在你们的教法中多有作为”。“Tadantaraṃ”是指在那刹那间、那个间隙、那个时机。“Assasitvā vā passasāmīti”在这里,“assāso”是指入息,即进入身体的风;“passāso”是指出息,即呼出身体的风。这个比丘希望寿命能延续到入息的风出去、或出息的风进来那么久,因此这样说。“Dandhaṃ”是指迟缓、沉重、不迅速生起。“Āsavānaṃ khayāyāti”是为了阿罗汉果。“Imasmiṃ sutte”在这部经中,死随念被说到能导向阿罗汉果。

《第二死念经》的注释

2020. 在第十经中,“已趣入”指已经进入修行。“它这样思惟”指这样观察。“这对我成为障碍”这里,有三种障碍:生命的障碍、沙门法的障碍,以及凡夫在临终时,既有生天的障碍,也有圣道的障碍。这是针对这一切而说的。“会败坏”指因为消化不良等原因而损坏。“强烈”指有力。“欲”指想要去做的欲求。“勤策”指加行的精进。“勇悍”指振作起来的精进。“坚毅”指完成事业的精进。“不厌退”指不厌烦、不退却。其余各处,其含义都容易理解。

第二品,名为“可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