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 罪怖品义注

16 段

第5品 犯戒怖畏品

《破僧者经》的注释

243243. 在第五品的第一经中,导师问阿难:“阿难,那件诤事是否已经平息了?”——这是在僧团中出现了纷争诤等任何一种诤事之后,导师为了询问那件事是否已经平息而这样说的。阿难说:“尊者,它从哪里平息呢?”意思是说:“尊者,为什么说‘从哪里’?那个诤事到底要靠什么原因才会平息呢?”“Kevalakappa”是指全部、周遍。“站在破僧那边”:是指为了和僧团争论而说出话来之后,仍然坚持站在反驳立场上的人。“在那里尊者”:在那样坚持时,尊者阿那律。“不认为应当说一句劝阻之话”:不认为应当说一句“诸友,不要这样和僧团说话”。“追寻求索”:追究、诘问,开始盘问。“依利乐”:依原因。“将灭摈”:不允许他参加布萨和自恣,而将他驱摈出去。其余依据经文本身即可明了。

第二 罪过怖畏经的注释

244244. 在第二部经中,“剃光头发之后”:就是留下五撮头发,然后用剃刀剃光。“粗涩的声音”:就是粗糙刺耳的声音。“鼓”:就是行刑时敲的鼓。“站在地上的人”:就是站在一旁的人。“斩头”:就是该当斩首。“Yatra hi nāmā”就是“竟然有这样的名字”的意思。“他确实应当”(So vatassāhaṃ):就是“但愿我成为那样的人”,意思是:但愿我不会做出这样的恶行。“将如法地补救”:就是将会依照法补救,意思是:将会住在沙弥地。“穿黑衣”:穿上黑色的碎布衣。“杵击”:其罪应受杵棒击打。“如法”:在这里,从犯戒中出离、安立于清净中的人,才叫做如法而行。“灰袋”:就是盛灰的容器。“应受指责的灰袋”:就是应受责备的灰袋击头,其罪应受以灰袋击头。“如法”:在这里,发露犯戒的人,才叫做如法补救。“应受指责”:应受责备攻讦。“应悔法”:就是应当发露悔过之法。以此摄一切其余诸犯戒。“诸比丘,此四犯戒怖畏”:诸比丘,这是四种依着犯戒而产生怖畏。

第三 学之利益经的注释

245在第三经中,这里以修学为利益,所以叫“修学利益”。这里以慧为最上,所以叫“慧最上”。这里以解脱为核心,所以叫“解脱核心”。这里以念为主导,所以叫“念主导”。因为就是为了这些被称为修学等的利益等,才修习梵行,所以说这句话。“增上正行”是指最殊胜的正行,这是依仪轨和义务而制定的戒的别名。“他这样这样对那修学”:意思是那位想要修学的比丘,在那样那样的学处上。

“根本梵行”是作为道之梵行根本的四条大戒的别名。“一切”是以一切方式。“诸法”是四圣谛之法。“以智慧善加观察”是指与观智一起,被道智透彻地看清。“为解脱所触证”是指以阿罗汉果解脱之智的触而接触到。“念唯于内善住立”是指念只在自己内心善巧地安住。“我将以智慧摄持”是指我以观智来摄持。“我将以智慧善加观察”在这里也是指观智。但在“对于所触证的法,在种种境界中,我以智慧摄持”这一句里,则是指道智。

第四《卧经》的注释

246246. 在第四经中,“饿鬼”指已经死去的人。“他们仰面而卧”,意思是他们大多数都是仰面躺着。另一种说法是:投生在饿鬼界的众生才叫饿鬼,他们血肉极少,身体只是骨架纠缠在一起,没办法侧身躺着,只能仰面而睡。“心里不欢喜”:狮子是兽王,因为体内火界特别旺盛,睡觉时会把两只前脚放在一处,两只后脚放在另一处,把尾巴收进大腿内侧,记清楚前脚、后脚和尾巴各自放置的位置,然后把头枕在两只前脚上睡。即使睡了一整天醒来,也不会惊慌起身;而是抬起头,仔细查看前脚、后脚等原先放置的位置。如果发现哪个位置移动了、偏了,就会想:“这可不配你的出身,也不配你的勇猛!”于是心里不欢喜,就地继续躺着,也不出去觅食。经文就是针对这个情况说“心里不欢喜”。反过来,如果那些位置都没有移动,他就会想:“这正配你的出身和勇猛!”于是满心欢喜地起身,作狮子奋迅,抖动鬃毛,三遍发出狮子吼,然后出去觅食。因此经文说“心里欢喜”。

第五《应建塔者经》注释

247247. 在第五经中,说到“转轮王”这个地方:为什么世尊允许为在家的国王去世后建塔,却不为持戒的凡夫比丘建塔呢?因为那并不稀奇。如果允许为凡夫比丘建塔,那么光是在铜掌岛上,塔就已经没有足够的地方容纳了,其他地方也一样。所以世尊因为“这些塔会变得不稀奇”而不允许。转轮王只有一位出现于世,因此他的塔才显得稀奇。而对于持戒的凡夫比丘,虽然不能像对般涅槃的比丘那样建塔,但为他举行隆重的供养,是完全应当的。第六经和第七经的意思浅显明了。

第八 第一言说经的注释

250第八经里说的“非圣者的言说”,就是指非圣者的话。剩下的几个词,道理也一样。

第五犯戒怖畏品

第五个五十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