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双品

1. 六处相应复注 · 11 段

1-4. 第一前正觉经等的注释

13-1613-16. 在这两部经里,都是按“处”来开示的,法味是同一个,所以把第一经和第二经合在一起,标出“在第一、第二经中”这个短语。所谓“我”,就是“我慢被安置在这里”;也就是“有身”。向于我而向内,因为属于它的范畴,所以存在于那里的就是“内法”,即那些内法的。而“内”又分四种:内内、自己的内、行境的内、对象的内。其中,存在于内中者称为内法,所以说“依内内之义,说它们为内法”;这些眼等即使在内法中也是内法性,因为是过度爱着之处,故说“由于欲贪的过度强烈”。现在为了连同对偶以举例的方式显示该义,故说“对人来说”等。这是显然易懂的。“外”是指从内之外所存在的一切。

《第一前正觉经》等经的注释终

第5-6篇 《第一无味经》等的注释

17-1817-18.“已出离”是指从世间出离。“已离系”是指因为已经断除了作为结缚之因的烦恼,所以不再被系缚。“不倾向”是指不发起勤励。“无边际……以心”是指以远离了烦恼轮回边际的无边际之心。因为已经宣说了眼等的乐味等,所以实际上就是在宣说四圣谛。

《第一无味经》等注释终

7-10. 《第一欢喜经》等经的注释

19-2219-22. 因为开示是依欢喜的生起与灭去而展开的,所以这里说的正是轮回与还灭。“次第解说”是指从开头开始逐句解释词义。“这些”是指那些经。

《第一欢喜经》等的注释终

《双品注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