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缘集随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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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缘摄的阐明

166以哪些方式、如何。它们的分别,就是那种分别。为了显示这个说明是“省略说明”或“遍举说明”,所以说了“它们”等话。这并不吻合。因为在偈颂中,以“yesaṃ”等三个“ya”字所显示的三种含义,都含有“ta”字的含义;而“ta”字的含义应在上下文连贯中补全来说。“善生起”是指圆满地生起、显现。“不离”是指成为不离。“与俱生法”是指在“以无明为缘,诸行生起”等说法中,诸行等与俱生法一同生起。“依聚”是指依纯粹的法聚。“共相”是指共通之相。“义”是指“此缘性”这个词的含义。“此义被遮止”是指“生起即是缘起”这种“状态成就”的含义被遮止。“唯此”就是唯此“状态成就”之义。老死如此生起,如此连接。“诸如来出世”是指正自觉者出世之时。“或不出世”是指不出世之时。“此界常住”是指只要还有生,老死转起的自性就安住于世间。那么,什么是那个界呢?所以说“法住性”等。其中,“法住性”是指非由任何人所造作的自性安住。“法定性”是指自性的决定。“于此如性”是指在那共相中,诸有为法的如性。这是为了显示:唯有共相才叫做缘起,而不是无明等缘法。为什么呢?因为那些话只显示了法定性而已,并未显示诸缘法的自相。而所谓“唯是法定性”,也是指如前所说的共相。如果主张“状态成就”之义,那么所谓状态成就就应该是没有作者的。既然没有作者,又怎么能获得“缘”这一动作与果同一作者性呢?未得同一作者性,又怎么能有“先于果之时”而成为缘的生起呢?这就是主张“状态成就”者在文法上的矛盾。为了破除这个责难,说了“此处并非如此”等话。世尊曾说:“阿难,缘起甚深,其显现也甚深。”如果取“状态成就”,那么所谓“生起”就只是一种动作而已,并不是另一个独立之法,那样它怎么会甚深呢?这是主张“状态成就”者与“甚深”一语的矛盾。为了破除这个责难,说了“于有为法中”等话。再者,所谓有为相,比有为法本身更为甚深。比如:心是有为法,而“我有心”这一点对众生是显明的;但它的无常性所谓的有为相却不显明,被相续善加覆蔽。同样,受——无论乐受还是苦受——是有为法,而“我有受”对众生显明;但它的无常性所谓的有为相却不显明,被相续善加覆蔽。其余名法与色法也是如此。因此,在七清净中,应先成就名为“确定有为法”的见清净智,以及名为“把握无明等缘”的度疑清净智,然后成就十种有为相随观智。正如名为无常的有为相比有为法更甚深,同样应知:这名为缘起的有为相,也比有为法更甚深。

“彼有之有性”这句话里,“有”就是存在、可得的意思。那无明等每一种有,就是“彼有”。在彼有之中,依戒而存在、生起的,就是“彼有之有者”,也就是诸行等。“有”是指生起的因。为了说明“彼有之有者的有,就是彼有之有性”这个意思,所以说了“于彼彼”等话。另外,“有”也指存在性。那每一种缘法的有,就是“彼有”。当彼有存在时,诸法依其法性而存在、生起,这就是“彼有之有者”。说它们的有,也同样成立。“遮止因等缘力决定”是说:在因缘、所缘缘等当中,“因”“所缘”等词,说明了贪等以及色所缘等法的每一种缘力差别。而每一种缘力差别,各自是法所决定的。这样就遮止了对因等缘力决定性的误解。“如是如是”是指依根本处、行境、所缘处等每一种缘相而说。它就被称为,如此连结。“不唯停留于缘法之抽取”是说,不单凭名称、概念来抽取缘法。“触及”是指撞击、令其达到每一种缘力差别,所以说了“令达顶点”。因为缘力差别在显示因果时,再没有比这更高的作用可说,所以叫顶点。“不退转”是指不再回转。“以此”是指以此缘力。诸师令戏论增长。

因为这个原因,果就依靠它,从未来的部分来到现在的部分而出现,所以它是缘。也就是生起的因和持续运作的因。其中,生起的因是能生的缘,持续运作的因是扶持的缘。“由此”就是以此因。“身、语、意业”这里,“业”指的是行为,包括行走、站立、坐着、躺卧等身体的行为;交谈、对话、说话、诵习、歌唱等语言的行为;了知、思考、审察等心理的行为。“造作”就是使它们产生。“以这些”就是以这些世间的善和不善的思心所。另外,众生以这些来造作,所以叫“行”。造作什么呢?造作自体,造作种种有,造作现世的利益或损害,造作来世的利益或损害等等。也可以说:造作眼,造作耳等等;造作看,造作听等等。“了知”就是以种种方式知道,既知道真实的,也知道不真实的。“倾向”就是朝向所缘对象倾斜。“变坏”就是被扰乱、被摇动。“触”就是接触。“感受”就是使被感知。由于以黏着的方式紧紧系缚、捆绑那个那个所缘对象,不让它解脱,所以也可以称为“渴爱”。“执取”就是紧紧抓住。因此说“抓住不放”。“有”就是存在,是生有;也指依此而存在,是业有。“生”就是新的出现。“老”就是从新的状态衰退。“愁”就是内心焦灼。“悲”就是哭泣。“苦”就是身体的痛。“忧”就是内心的痛。“恼”就是因极度的心力疲惫而变得扭曲、心沉没下去,力量衰弱。因为呼吸异常运转,或者在那时完全停止。“以某种乐”就是指从苦谛中解脱出来的某种寂静之乐。

覆蔽苦者:从怖畏的意义上说,就是覆蔽三地诸法的苦性。覆蔽集者:就是覆蔽渴爱即是苦集的性质。覆蔽灭者:就是覆蔽渴爱灭即是苦灭的性质。覆蔽道者:就是覆蔽八支圣道即是趣向苦灭之道的性质。前际,说的是过去时的有之相续;后际,说的是未来时的有之相续;前后际,就是这两者。覆蔽缘起者:就是覆蔽现在有中诸蕴的缘起。依经教法:在阿毗达摩的《分别论》中,也有名为“经分别”的部分。就是依那个经分别的方法。有漏的善与不善思即是行,这样连接。依阿毗达摩法:就是依《分别论》中阿毗达摩分别的方法。在注释书的文句中,无明对唯作诸法不能获得亲依止缘的性质;善与不善根对唯作诸法也不能获得亲依止缘的性质,这样连接。意思是说,唯作诸法从无明以及善、不善根那里得不到亲依止缘。缘相,就是缘起。从无明离染:由于无明离去,那些唯作诸法也是如此。在识等之中,因为有唯作识、唯作名、唯作意处、唯作触、唯作受等存在,所以说此理也适用于识等。与善、不善、异熟相应:就是与善识相应、与不善识相应、与异熟识相应。彼未成就:转起的异熟识俱行的三蕴以及其俱生的心生色还有剩余,所以那是不圆满的。意思是:在识这一项中,依转起而说的三十二种异熟心称为识。既然如此,在名色这一项中,依转起而说的那两者,也应当包括与转起识俱行的部分。与那那识相应:就是与结生识和转起识相应。渴爱与执取明显:六种渴爱,即色渴爱、声渴爱等;四种执取,即欲取等,这样就是明显的。只是相:就是诸行法上只是审察有为性的标记。由亲族灾祸等:由亲族毁灭等。亲族灾祸等之相:就是亲族毁灭等的原因。

“蕴苦”是指当下这一堆被称为蕴的苦谛。蕴的持续运转,就叫渴爱之集。蕴的止息之道,就叫圣道。“成为蕴集之因”是指成为蕴持续运转的原因。“被无明遮蔽”是指被无明挡住、覆盖。“未断有爱”是指没有用圣道断除对存在的渴求。这里说的就是未断的有爱。“障碍”就是阻隔。“成为增长之因”是指成为增长的原因。“依止”就是依靠。乐受特别成为渴爱的条件,所以说“像乐受一样”等等。而忧受作为渴爱的条件,将在后面讲“遍求渴爱”时说明。舍受也在苦所逼迫者的乐处安住。它像乐一样被希求。已习行、已亲近。“就是渴爱”就是欲爱。“于自己”是指于见,这是意图。“于自己的诸所缘”是指于被见执取的我、命、世间等所缘。“可意、堪忍、可悦”是指以贤善性、我见,如此以染着、满足、可欲性。“所执取”是指坚固可执取。“义”是指自己及自己等之义。偈颂中,“有”是指有、增长。“败坏”是指毁灭。

“有长时的诸法”是指属于三时的有为法。“不把……当作”是省略的说法。就像在“见了取之后,说取色”这一表达中,可以辨认出“āda”这个音,而不是“upa”这个前缀音。否则,“取”这个词就说不通。在“addh┓addhāna”等词中也是如此。因此,论中说“addhānaṃ”是说不通的。“他们归纳”意思是:二十种行相被归纳在这些当中,所以叫“概要”,也就是“摄要”。“轮转诸法”是指行等诸法。“在此”是指在无明和渴爱这些当中。为了说明它们怎样存在,就说“由于依彼而转起”。“安立”是指善为安立的处所。“生起之源”是指对于轮转诸法的相续生起,作为根本和主要原因。在这里,必须说明因,否则就会给自在天化作之见和无因之见留下空间。也必须说明果,否则就会给断灭之见留下空间。“长时间”是指长久的时间。“断除”是指彻底斩断。“众生无因无缘而转起”是指:这些众生没有前因、没有前缘而转起。“不是由无明等所应完成的”意思是:对于在诸有相续中恒常流转者,并没有无明等所应完成的作用。“对某些人确实不生起”是指:对不来者和阿罗汉,它们确实不生起。为了显示大过患的堆积,才说愁等词,这是连接方式。“那些”是指其他诸缘。“获得”是指从意义上获得。“以与彼不相离而存在的特相”这一表达的结构是:与彼彼之缘不相离者的存在,那本身就是特相。“在之后也”是指在后面的渴爱、取、有等执取中也是如此。“从开头”是指在开头。在《广释》文本中。“由于烦恼状态相同”是指由于与烦恼状态相同、相似。“由应被标记的诸法”是指由识等。“第一与第二的”应当这样连接:第一个概要跟第二个概要有一个连接,等等。“以世间共许的说法”是指:在世间,烦恼法和业法以因而著称,果报法则以果而著称。如此,依世间共许的说法。但在这里,无论是烦恼法或业法,还是果报法,凡是站在缘这一边的,都可说为因;凡是站在缘所生这一边的,都可说为果。为了显示这一点,就说了“显示因与果之词”等。在注释书文本中。“正在准备的”是指正在备办的。“积集行”是指从开头起,称为积集的行。“布施物”是指布施的物品,或布施的水。“在这里也”是指在这第三个五法中也。“或者依所说方式”是指依第一个五法中所说的方式。在《广释》文本中。“未来结生之缘的思就是有”这句话,在论母经文中,是依照所见文本而说的。同样,“在前世业有中,这里结生之缘的思就是行”这句也是。但在这里,由于在前面两个因五法中,已经摄入了两种行和业有,所以依注释书所说的方式,区分两种行和业有才是恰当的。因此说“那在这里不适用”。“由于已被摄入”是指由于在前面已被摄入。“这”是指《广释》的说法。“为了守护法的分类”是指:在《分别论》中,由于“有”这个词也分析了生有,为了守护如此分析的法之分类。把并非不同于果五法的生有,当作另一个,而说“称为生有的有之一分”。而这个生有,由于是由现在的因所生,所以只被摄入第四个果五法中。因此,用那个“生有”一词,只取第四个五法,这是恰当的。否则,当说“两个果五法是异熟轮”时,就已经成立了。若如此,在“以及剩余的”中,应知只有第二个果五法是剩余的。“无明就是痴,那也是不善根”等,是因为在阿毗达摩《根本双论》中,以根本之名出现,所以才这样说。在两个有轮中,前一个轮以无明为始,后一个轮以渴爱为始。而“始”也可以称为“根本”和“头”,为了显示这种同义词,就说了“或者”等。“在来此的资具中”是指在从过去有来到此有的资具中。连接为:以渴爱为头而说。“在它们之间”是指在无明和行之间。为什么说“渴爱没有位置”呢?难道有无明时,渴爱就必然生起吗?而且它还是行的强缘。因此,应该说“无明缘渴爱,渴爱缘行”。为了避开这个责难,就说了“因为这个”等。逆序缘起,是指“无明灭则行灭”这样展开的缘起。“老死迷醉等不应说”是说:如果认为“老死迷醉”等语是顺序缘起的关联语,那就不应这样说。“上面轮转根本诸法的”是指在后面第二未来有等中,那些被称为无明和渴爱的轮转根本法,是能令其转起的。“它们也”是指愁等苦法也是如此。“从漏所生”是指从诸漏所生、所起。“那些”是指愁等苦法。“在老死支中摄取”是指在十二支中,摄于老死支。“增长”是指大大增长。“从漏集起”是指从漏的生起。“从无明集起”是指从无明的生起。“无明缘行等”在这里,“iti”这个词是“等”的意思。“被种种灾祸所触”是指被亲属离散等种种灾祸所触恼、所伤害。“由于”是指由于那个原因,即无明和渴爱增长的原因。“轮转”是指行等所构成的有轮。迷惑就是痴。寻求就是遍求。成熟就是果报。果报本身就是异熟果。具有痴的异熟果者,称为“痴异熟”。同样,具有遍求的异熟果者,也是如此。为了显示这个意思,就说了“那两者”等。连接为:苦,由于以那两者为果报,所以被称为“痴异熟”和“遍求异熟”。或者,使痴成熟、生起,所以是“痴异熟”。同样,“遍求异熟”也适用。“困难”是指陷入艰难、痛苦。“死亡”是指死去。“迁徙”是指转移。“投生”是指去到另一有。“然而”是指对于如此存在者。“老死的”连接为:对于这称为老死的苦。“出离”是指出去。“不了知”是指这个世间的人不了知。“来”是指在此有中,以结生识生起的方式而来。“去”是指在未来有中,以出生显现的方式而去。具有“始”之称的前际者,称为“有始”。没有前际的,称为“无始”。“轮转生起的”是指称为三种轮转的相续生起。由于说了生,其所有因缘也就都被说了,因此说“或者仅以生”。“如此”就是如此。连接为:大牟尼以“无明缘行”等方式,如此开示了。在师承之说中,以“如此老死迷醉”等方式。连接为:结缚是无始的。在这里,也取同样的连接来解释:“如此结缚。重复。一次又一次地结缚”。无明在开头被说到。因此有责难说:它自己成为无因无缘,而作为轮转的最初之缘。为了避开这个责难,就说了“轮转的”等。“作为轮转论之头”是指:轮转没有开端。但它有转起和还灭。为了向智者显示这些,必然要讲述称为缘起的轮转之论。而讲述者必须知道,在轮转诸法中,哪一个法的作用对于轮转的转起最为主要。那时,应依作用最为主要的一个法为根本、为头,来讲述轮转之论。这称为轮转论的头。其中,无明就是痴。而它是迷惑的作用。它的作用是令成盲目。而除了令慧眼盲目之外,没有其他对于轮转转起更为主要的作用。因此,无明在这里,由于具有最为主的作用,而成为轮转论的头。如此,由于是轮转论的头,它才在开头被说到。“无始的状态确实被显示了”是指:无始的状态确实被显示了,并非没有显示。这是此义理所现量成立的。“在此”是指在此有中。“它的”是指属于过去有的无明。“另一个无明”是指由比过去有更前的有中成立的另一个无明。“它的也”是指对于更前有中的无明。“自体”是指更前的自体。“作为主要缘”是指:依前文所述之理,由于具有令盲目的作用,故成为轮转转起的主要之缘。如此,由于是主要之缘。“那那的”是指:应说那缘的缘,又应说那缘的缘的缘,如此,即使说百年、千年,也终究不会有终结。“已说”是指无明的缘已经被说过了。“五盖可说的”是指:可能会说“五盖法是无明的食”。在这里,“食”是指强缘。

缘起法门的阐明到此结束。

167167. 在《发趣论》的法门中。“它既是因也是缘”这一句里,贪因为属于因这一类,所以是“因”。由于它也能以所缘缘、无间缘等缘的方式成为其他法的缘,这个意义成立,所以注释书解释说“作为因之后成为缘”。即使这样解释,当“作为因之后成为缘”的意思是“作为因本身就是缘”时,这个意思也成立,所以又解释说“以因的身份成为缘”。这里或许有人会问:在“它既是因也是缘”中,两个词因为指向同一个法,所以是同一个主语的。但在“以因的身份成为缘”中,两个词并非同一主语。因为前一个词以法的状态为主,后一个词以法为主。既然如此,把同一主语的语句说成不同主语来解释,是不恰当的。并非不恰当。仅以主要义和引申义的差别而言,并非没有不同。因为后一句是主要表述,前一句是引申表述。在引申表述中,引申义是适用的;在主要表述中,主要义是适用的。“如下所述即是”在杂项集中已经说过。此处“倾向”故为因。以彼倾向故为因。其中,“倾向”即善加安立。谁安立呢?回答说“俱生诸法”。如何善加安立呢?回答说“以增长、壮大、圆满达到的状态”。为什么它们善加安立呢?为了说明安立之处或安立之因具有势力与力量,所以说“于所缘中坚固投入、具势力与力量”。这也是因的限定语。于所缘中坚固投入、具势力与力量,在此法中亦应结合。并且“有帮助者”即是“所得”。以如此自性故,即以因的状态等自性。“即是所得”为何这样说?难道“有帮助者”一词是说作者或令作者吗?这是依世俗言说而说。为了说明从法性而言并无作者或令作者,所以说“因为诸法自性中无……”如果从法性而言并无作者或令作者,为何说“有帮助者”呢?回答说“然而在如此所得中”等。

关于所缘缘。所谓“悬依”,是指以所缘为条件的方式而悬依。所谓“以所缘性”,是指以行境、对象的方式。

在增上缘里。“被尊重”是指通过贪著、欢喜等方式,或者通过信心、净信等方式而受到尊重。“像主人对奴仆一样”,是说像主人使自己的奴仆在自己掌控下行事那样。不过,俱生增上缘在前面讲杂集时已经说过了,所以这里不再说。

关于无间缘,有两组情况。“间”是指缝隙、空隙。“相续”是指心相续。“依相续连结之力”是指心相续反复连结的力量。“生起”是指关联。“他法”是指名蕴的他法。“无间缘性”说的是无间缘的作用。对于任何他法,“前分和后分转起的”,是指在灭尽定和无想有中,前分和后分转起的心。“心的生起”中,灭尽定前分是非想非非想处的善心或唯作心的生起,后分是不来果心和阿罗汉果心的生起;无想有的前分是欲界死的心的生起,后分是欲界结生心的生起。那么,这些怎么能叫“无间”呢?因为两组的前分和后分之间,隔着没有心的时间以及没有心的色相续,这是责难。为了回应这个责难,所以说“不是不存在”等话。“它们”是指这两组心的生起。色法不构成间隔,非色法才有无间性等,这样来连接。“如是转起的能力”,是指像成为一体那样,有能力在自己之后无间地生起他法。

在俱生缘中。“凡诸法”指的是缘所生法。“于自己”指的是缘法。

就像三根拐杖互相支撑一样,是说三根拐杖立在地上,彼此依靠,互相支撑。依靠前面的,是指依靠前面的俱生缘。彼此支撑,就是互相支撑。

厨师就是做饭的人。锅就是煮饭的瓮。雨流就是云降下的雨流。依止就是饭食生起的依止。在那些不存在时,就是在稻田的雨流不存在的时候。以更强力之义,就是以更强力的依止之义。自然依止——这里的自然是极作、善作的意思,因此说善作。而作、在自己相续中善令生起、善亲近,应当看作彼此关联。如所说之方式,就是按照如已作时等所说的方式。

“依止与所缘之法,就是(所缘缘法)。”这里用“matta”(仅仅)这个词,是为了表明:除了依止力和所缘力之外,并不存在另一种独立的前生力。也有人主张确实存在独立的前生力。为了说明那种主张,就引述了“由阿难长老”等话。在这里,五所依和五所缘正因为是前生的,所以力量非常强,能完成五识的依处作用和所缘作用;同样,心脏所依对意界和意识界也是如此。如果有人说这就是独立前生力的殊胜之处,那也可以这样说。确实如此。不过,在纯粹意门的情况下,有人站在这里想:“地狱里有那样的地狱火形色”,或者想:“天界里有那样的天界形色”;又或者想:“那些形色在过去曾生起”,或者想:“那些形色在未来将会生起”——这些形色都毫无差别地成为意识的所缘缘。其中,过去已生起、在当时存在的现在色,是所缘前生缘;其余的则只是所缘缘。在这里,并不是因为现在色具有前生的性质而有什么不同,但它们也并非不是前生缘。如果有人说,独立前生力的殊胜就是前生缘,那么它们就不应该被称为前生缘了。为什么呢?因为那种殊胜并不存在。但它们也并非不是前生缘。为什么呢?因为“仅仅前生”这一殊胜是存在的。对此,他们可能会说:在五门中,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确实可以看到独立前生力的殊胜。就算看得到,那也只是众多依止缘和所缘缘当中的依止力殊胜和所缘力殊胜而已。再者,“不存在独立的前生力殊胜”这句话,是就前面所说的纯粹意门中没有那种殊胜而言的;“存在独立的前生力殊胜”这句话,则是就五门中有那种殊胜而言的。哪种说法合理,就采用哪种。

关于后生缘。所谓“就像树苗一样”,意思是:后来浇灌的水,让树苗成长壮大,并以支撑的方式提供帮助,这样连接起来理解。当对食物的渴求存在时,就是“食物之欲”,也就是饥饿、口渴、渴爱。与它相应的思,这样分解理解。而那个食物之欲,也就是思,确实起着支撑作用,这是它们之间的关联。“这个含义”,就是前面用“极为明显”等话所说的这个含义。所有这些讨论,都是为了阻止以鹫为喻的譬喻仅仅停留在单纯譬喻的层面。

诸缘生法强烈地习行、亲近那个缘法,这叫作习行。由此显示:因为被缘生法强烈地习行,所以称为习行。“那个”指前前那个缘法。“亲近”就是靠近。谁在亲近呢?回答说“后后生起的诸法”。“诸法”指无间生起的心与心所法。它们怎样亲近那个呢?回答说“像善加习行那样、像亲近那样地运转”。用“像”这个词,是显示就像世间某些人以某种方式善加习行某人一样。怎样才是像被善加习行那样呢?回答说“那个前……”等。意思是前一个无间生起的心。所谓“一切圆满的行相”,就是以带有速行力的了知、触等,以及有罪、无罪等一切速行功德而圆满的行相。“它习行”,就好像在命令“好好习行我”。因此说“自己的习气”等。其中“习气”就是熏习。“好好令执取”,就是给予圆满。这是说:就像世间有人把别人想要的东西给他,这样给的时候,别人自然就亲近他,并不需要命令“来亲近我”;同样,这里好好给予熏习,就叫作令亲近。“或者增长”,这是用来说习行、修习、增长这些同义词。所谓前加行,就是从最初开始,在读诵等事上随自己的能力、随自己的力气去努力。这样做的时候,那学习的行为就会越来越熟练。“以习行的意义”,就是以增长的意义,是起辅助作用的意思。“同类的”,就是以善等性质而属于同一类。

身支造作,就是身思的作用。语支造作,就是语思的作用。心支造作,就是意思的作用。“因为没有造作行为”:因为在看、听等作用以及行走、站立、坐下等作用中,没有筹划安排的行为。“在依处”:就是在胎的依处。如上所说的造作作用,就是身支、语支、心支造作的作用。“由那造作势力所生”:由那身支等造作的势力所生,是作为特殊行为之安立作用,这是连接的意思。“在相续中”:就是在心相续中。

“成熟的状态”和“显现”是相关联的说法。所谓“无努力而寂静的状态”,就像善法对善法那样,在身支、语支的造作作用上,以及在将来成熟的作用上,是以无努力的方式而寂静,并不是因为烦恼平息了才寂静。然而在心造作的作用上,则是依相应思的力量,在如其所现起的所缘中,相应诸法只是共同聚集趣向而已,仅有这一点努力。再往后,连梦中见物的作用也没有。“以微弱又微弱的形态”:是以微弱乃至极度微弱的形态。所谓略知的心,就是以业等为所缘、只了知极少许的路心。这是就它的生起而说。

“无色者”,是指具备无色的特征。亦即是说具备名相者。“能生者”,是指正在产生俱生诸法者。“相续住立”,是指相续之安立。

在“为何于此”等句中。“女根男根二者”,就是女根和男根这两者。“此处”,就是在这个根缘当中。为什么没有摄入呢?意思是说:难道不是因为它们是女性特征等生起的原因,所以在这里就应该被摄入吗?所谓能生,就是能生的作用。其余的也是这样。“这三者也没有”,就是说能生等三种作用也没有。既然如此,那女性特征等的生起之因又怎么成立呢?所以说“然而只是”等话。“二者”,就是女性和男性这两者。并不是因为根缘的关系才叫根。譬如有一位国王,在自己的领土内让人建造房屋,说“就这样造”,于是定下了房屋的样式。所有人都照着那样造,没有差别。在这件事上,国王对房屋的产生和存续并没有做什么,是屋主或木匠在做。但他们建造的时候,也不会超出国王所定的样式。这里的道理也应当这样理解。以趋近而入定的含义,这是前后关联。upa这个词,像在upanissaya(亲依止)中那样,有“上”的意思。“于上”,就是由力量、强大、增长的意思,所以说“或于彼”等。“于彼”,就是指所缘。

有人已经说过:“能导向善趣、恶趣和涅槃的意义。”这个意义在无记的道支里并不存在。如果真是这样,那些无记的道支又怎么能成为道缘呢?所以论师接着说“然而在这里”等等。“由正见等”,就是指由正见、正思惟等。“他们的”,是指那些正见的。“他们的也”,是指那些属于无记的正见等也同样。“就由那个意义”,是指由正见等所具有的特征意义。或者也可以说,“就由那个意义”是指由能导向善趣和涅槃的意义。如果这样的话,那些有因的异熟法和唯作无记法,岂不是也因此全都变得和善法一样了吗?并不是这样,因为它们的缘不具足。异熟无记法只是被业力牵引而落入相续之中,由于它本身没有精进、没有主动力、体性寂静,所以与它相应的思不能成为异刹那的业缘。唯作无记法是在没有随眠的相续中生起的,所以与它相应的思也不能成为那种缘。因此,在异熟和唯作无记法当中,正见等也不能成立能导向善趣的意义;又因为没有断除烦恼的作用,所以也不能成立能导向涅槃的意义。而且,那些正见等并不缺乏自性特征。所以,它们被包括在道缘之中。在诸根法中,无色根的增上作用只遍及无色法;而色法因为是由它们所生起的,所以说为它们缘所生的法。在因、业、道、禅当中也是这样。因此说“这个道理在业、根、禅缘中也是一样”。其中,“业”这个词应当理解为异刹那缘。

所谓“相应之疑会生起”,是说:俱生的名法,与由它们所产生的色法;后生的名法,与各自因缘所生的色法;以及所依处法,与依止它的名法——由于在时间上和处所上都属于同一关联,所以在这些法当中,就产生了“相应之疑”。所谓“不相应缘的适用不存在”,是说:像所缘缘、无间缘等这些缘,与由它们所产生的法之间,并不构成相应关系。因此,这些缘也应当就它们是不相应缘这一点来说明——也就是说,在所缘缘等这些缘当中,并不存在那种不相应缘的适用,这就是这里的意旨。

在“仅在如前所述的那些情形中”这一句里,用“唯”这个字表明:并没有别的缘。如果并没有别的缘,那就不该说。为什么?因为那样会陷入重复而无义的言说。并非不该说。为什么?因为这样能断除这种邪执:世间中一个自身不存在、已经灭去的法,怎么能成为其他法的缘呢?由此说明这个道理:世间有些法,在自身存在时才能成为其他法的缘,不在不存在时;有些法,在自身不存在时才能成为其他法的缘,不在存在时。这个区分是必须承认的。“以提供处所为名”,是指那另一个心识的生起,是以提供处所为名。

在经教中,“存在”这个说法,也就是“我存在”,是众生最核心、最精华的所谓“我”,在无始轮回中一直恒常存在;而断灭或解脱则完全不存在。这叫作“常见”,是第一种极端,第一种边见。“不存在”则是说,所谓众生最多只有一生,死后就没有了,彻底断灭。这叫作“断见”,是第二种极端,第二种边见。对于不了解缘起的人来说,就有这两种极端;但对于了解缘起的人来说,并没有那样一个可以被称为“存在”或“不存在”的“我”。存在的只是纯粹法的相续。只要无明还没有被断除,就不能说它是断灭;而当无明被断除之后,它就不再继续生起,也不能说它是“存在”。这叫作脱离两种极端的中道。他们只是大量宣说各种不同的意义可能性。即使这样宣说,对他们来说也没有多大利益——这就是这里的意旨。

缘的总说阐明完毕。

168在《缘的解说》中。“五种”指以五种缘。“一种”指以一种缘。其余各处也是这样。“为了不中断”指为了不使中断。“为了建立”指为了连接。任何心念的生起,对于任何不与之相违的心念的生起,没有不是缘的——这是连接。“再生起的”指灭去之后又再生起的。“前面的速行”在这里,道心和种姓心获得重复缘。但果心因为种类不同,所以不是重复缘。果心完全脱离了重复。因此,这两者在这里不算作前速行,所以说“除开道果速行”。除开道果速行的后面的速行。“一切行相圆满”在这里,善等种类也被包含,所以说“仅以种类”。它们应是无异的。但它们并非有异。有时某些确实是有异的。因此是有异种类的法。不能。这是连接。“从欲界状态到达广大、无上状态名为”——这是对于心相续的意趣。种姓心是欲地。禅心是广大地。道心是出世间地。业思即使已灭去,它的生起方式不灭。它随逐心相续。它就在未来成为异熟法聚而出现。因此它算作异熟的种子。它只要还未成熟,在轮回流转存在期间,中间不能说已消失。因此业思生起时,为了在心相续中储存那粒种子而生起,灭去时也是储存之后才灭去,所以说“自己生起方式名为种子储存”。“对思有”是对思共通。前生的娑罗树苗是缘——这是连接。在前心刹那中生起的四因所生色法——应连接。“食所生身”如此所说——这是文句剩余。“以后生者”是以后生缘,没有作用。犹如对老朽树浇水——这是意趣。“从何部分”是以何原因、部分。“色”是近灭的心所依色。“如是此也”是如是这样,此后生缘也。以种种行相遍满,跨越时间、空间而行,是扩散。有广大扩散的——这是复合词。“在色中”是在心所依色中。以五蕴混杂、混合,是五蕴杂。欲界和色界存在。没有它不能生起。由于色离贪修行的力量,色未被镇伏——这是意趣。“或前生”是前一心刹那以上的前生或。“或住于增长分”是从那之后直至第八心刹那,住于增长分。“已生色”是已生色法。“在此”是在此前生缘中。虽然可见——这是连接。“在违逆中”是在违逆品中。“那”是所缘前生。那所缘的不明显故——这是连接。诸论师说这是原因。《论注》师们说。无色界中临死时,某者的趣相现起,在诸义注中已说。若如此,在那里所缘前生确实应得。但在《发趣论》中,在那存在中否定一切前生缘。为何呢?因为在那里色前生缘不可得,以此意趣说“如无色界”。在这里,在《发趣论》中,无色界中两种前生缘都被否定,因此一切无色界人也都不以一切色法为所缘——他们也这样说。这样作之后,在《所缘摄示》中说“如从无想天死者,从无色界死者也,趣相成为欲界结生的所缘,在别的存在中未被任何门执取,仅由业力显现”。 “粪尸等”是粪和死尸。“如此说者”是在《发趣论》中所说者。那些不善法如何成为四地善法的强力依止缘呢?说“除开无间”等。其中,造无间业者因被烦恼障、业障所具,故不得禅那、道——所以说“除开无间”。“那些”是贪等不善法,对四地善法的生起是强力依止——这是连接。“以超越门”在《发趣论》中,不善法对善法以依止缘为缘,对此问题的分别中说:杀生之后,为了对治那杀生,布施、持戒、行布萨、生起禅那、生起道、生起神通。其中“为了对治那”是为了击破那杀生业、为了断除、为了超越。那杀生者若再生起悚惧,为了超越那业而布施、持戒、行布萨。那时那杀生业令那人从事布施业。同样在戒业、布萨业中。譬如国王这样说:今日谁不行布萨,我就杀他。那时所有市民都会行布萨。此事应如是见。国王如那杀生业。市民如那杀生者。布萨善业如那人的布施、持戒、布萨善业。“生起禅那、生起道、生起神通”等处也是同样道理。如是,以超越门,即使一种不善也能以依止力令一切四地善法生起、转起——应知。“那些一切”是包含无间业的一切不善法,对一切不善法、无记法的生起,是强力依止——这是连接。布施、持戒等善法。殊胜强力业是所指,不是弱力。因为依止处性。那些色法也不能成为强力依止吗——这是连接。如何成为呢?说“外部的树草等”。其中地味、水味、雨水、种子是树草等的强力依止。根药等是内部相续的强力依止——这是连接。“自然所作”是最初所作的令生起等业。“非如是色相续”是说不存在如是色相续所生起、所习行的法。“那”是时节、种子等。业等也。“所作”是先前所生起和所习行的。有思者的思、思惟、造作——这是连接。思、思惟、造作名为——这是义。 “思惟”是安排。“某些”是某些业等、时节、食物等。自己生起的贪等和他人相续中生起的贪等,自己相续中——这是连接。“示现”是举例。意恶天众互相见后污染自己的心。生起强烈的嫉妒法。就在那时死去。他们的两种嫉妒法互相是强力依止。欲界善法的强力依止等——应如是连接。在分别品中。禅、道、果、观等种类的所缘,观察、享受等法,令在自己掌控中——这是连接。“在自己掌控中”是在自己支配、自己系属中。在《发趣论》问题品中,布施后、受戒后、行布萨后,尊重那而观察。以“先前善行尊重而观察”等语而来,故布施、持戒。涅槃等——所说。以“尊重贪而享受、欢喜”等语,以“尊重眼而享受”等语而来,故说“贪、见、眼、耳等”。“在别处也”是在依止缘等中也。“那正是”是资助者正是。“某些”是即使某些许。不能资助大种任何许——这是连接。难道食色不能资助大种吗?命色也不能保护业生大种吗?确实。但这里是指俱生缘的作用。那两者的俱生缘作用不存在。那将在后面显现。“色是异熟的”是色法对异熟。“在《发趣论》文中。所缘、依止、前生、不相应、有、不离去——这六缘结合时,得到三种回答——这是连接。三种回答是:色对善蕴以六缘为缘。色对不善蕴、色对无记蕴。在这里,对自己内部的色,以“色是无常”等观察时,色法对善蕴以六缘为缘。以“这是我的,这是我,这是我的我”执取时,色法对不善蕴。两处中在转向刹那对无记蕴。对阿罗汉,以“那无常”等观察时,对作用无记蕴。因此说“现在色”等。其中“现在色”是自己的现在色。在决意神变中,如虚空行时对色身起心,令身轻快决意时,那所摄的色对两种神通心——应连接。“在不喜处”是速行心无转向而生起,在某处是应希望的。在某处是不应希望的。其中从灭尽定出定、道心中种姓心处、客有分处——这是应希望处。除此以外是不应希望处。如是在不应希望处——这是义。“在自然时”是从临死时以外的其他时。“那些或”是自己的各自依止色或。“或别的”是从色以外的其他色等或。“名为异所缘”是转向的所缘是一个,速行的是另一个,如是速行与转向所缘不同。因此说“后生的”等。“那些”是路心。“那正是”是那色法。“色和”是依止和。“那些”是诸义注师们的。确实不能执取——这是连接。其余在此易知。“为何说”等中。“那夜叉

关于“五种”等的说法里,“形态性”是指:依微尘、铁尘、车尘、虱卵等来理解,一切色法形态的存在状态,就是形态性。“存在”则是指它们现起的方式。“生起的因”就是胜义色法本身。关于“不随往”,这里应当理解为:因为自性极其微细,所以不随往。被称为增语的名目,这是词义解析。能显示意义、殊胜的言语,就是增语。“名目”则是指名称的施设。“应当被执取的存在状态”:这是说,从那些讲“这是名为心,这是名为触”等等的人那里听闻名目之后,以随顺其自性的智慧去了知,因此是应当被执取的存在状态。也就是说,因为要随名称施设去了知,所以称为名。趋向所缘,所以是名。或者,有所缘之法在这里有所趋向,所以也可以称为名。

在这个缘摄集中,因为诸缘法里也包含了各种施设,所以长老在这里也安立了施设摄。其中,“被使知”这句话里,使知就是安立言说。为了说明这种安立靠两种原因完成——靠说者的言说,也靠听者的领受——所以说了“此亦”等话。“被领受”是说:像被前代人那样言说,也被后代人群相续那样言说。以种种方式被使知,所以叫施设,这也说得通。“文义”是指人、天、地、山等音声的含义。“被种种安立”就是以种种方式被安立。说“音声施设”,这是论题。所谓增盛状态的方式,就是在地、山等当中地界的增盛差别,在河、海等水当中水界的增盛差别,在火聚当中火界的增盛差别,在风聚当中风界的增盛差别——这就是增盛状态的差别。以种种方式转变,叫变异,所以说“如是如是变异之相”。地、山等言说并不是依靠形状相而生起的。并没有“地就是这种形状,山就是这种形状”这样的形状规定。因为仅仅依尘土、石块堆积成堆就产生了言说,所以说“在这里形状并不是主要的”。“唯被称为薪等”:它们正是依于形状的不同,才以种种言说被称呼。像地、山、河、海等,是依诸大种现行差别之相,所以说“在这里聚集并不是主要的”。“依止施设”:依止五蕴诸法,把它们看作不离彼、成为一体而作施设。不像虚空施设、方所施设那样,是离开那些蕴而作施设。“从何”:从他们那个方位。“已得显明故”:已得光照故。“日”:指白天。膨胀相等,当以“膨胀相是可厌的”等,依可厌而作意时,现起的相是以变异之物的方式现起,因此把它归入实物相当中。“在义注中”:在《人施设》的义注中。“那些”:指那些地、山等义施设。“如是如是”:以“这是地,这是山”等种种言说。诸义的影像,叫义影。而“影”是指相影。义影之相,就是义影相。而“相”是指种种聚集、种种形状等相。或者,“义”就是音声所诠之义。那本身就是聚集、形状等相,仅是影像而已,所以叫义影相;为了显示这个意思,而说“以音声所诠为……”等。“以实物影像之相”:以称为实物的影像之相。“悬附”:悬附之后。“令成为可计数”:令成为可计数,即“这是一个义,这是一个事物”这样令成为可计数。“这些”:这些六种音声施设,即言说,名为名称、名业等名。“在自身中”:在称为名称句的自身中。意思是:它唯以义为境而生起,为通晓语言者所了知。“当有名时”:当有所谓“字母的聚集是句,句的聚集是文”这样的名称句存在时。“对那些学习的人”:对那些以令彼彼名称句熟诵于心而学习的人们。“彼等之义”:彼彼名称句之义。“确实现前”:确实现前于通晓语言者之智。以此表明:在自身中,义之名为名,唯是显义的作用。“听者的智”:在这里,“智”是借代语,因为也意趣不善识。“使彼彼义转向”:以令成为所缘的方式,使之转向彼彼义。“以取名的方式”:以取名的方式,即“愿他名为某某”这样以取名的方式。“持守”:乃至尽形寿,令不忘失而持守。将义取出而说,依此而有,所以叫训释。“依此”:依此作为工具的、此名称种类。“在未知的阶段”:在未闻名称句时,即未知的阶段。“从那里取出”:从未知的阶段,以智取出之后。“被说”:在听闻彼时,由说者向听者解说、令知。“义的”:对于处于未知阶段的义。“或者此”:或者对于此名称句本身。而所谓“名称句”,在这里也包括动词句、介词句、小品词句、名词基句,在这里都称为名称句。“作为差别的”:在依主释中,复合句的诸义称为差别。如此,是作为差别的。“人的”:对于作为别句义即所差别主体的、获得神通的人。“他们说”:这是针对阿难陀阿阇梨而说。因为他在《法集论》的“施设双论”之根本复注中那样说。“彼之体性”:字母、句、文的体性。“此的”:对于名称施设。字母、句、文是其境、其所缘,这是离释。“以随顺”:以随顺的方式。“由世间约定所成”:由世间约定之智所发动。而“世间约定之智”,即先前了知世间约定的智,了知“这是名称,这是此义之名;这是义,这是此名之义”。“以唯过去之声为所缘”:以唯过去之声为所缘,即取那成为耳识路心之缘后已灭去的过去之声。“在他所说的那句话上”:在那位舍学的比丘所说的“我舍学”这句话上。将现在之声配属耳识路心,将过去之声配属意识路心,这是联结。“那些字母”:指“我舍学”这句文中的支分字母。“这字母的聚集”:这是说“这是名称句”。对于此义。“决断之路”:以及决断字母、句的路线。“在单一字母的声音中”:在如“go”等单一字母的施设之声中。“凡”:即名称施设。“说者以意”:这是联结。“在先前阶段”:凡欲向他人说某义者,在说之前,先于意门路中确定彼彼义之名,然后才说;那在先前阶段由说者以意所确定的名,称为名称施设。次第说,即按顺序说。“说”:在诸义注中说。同样,也说“半音”,这是联结。“说”:在诸音声论典中说。

在偈颂中,“量”是指一道电光生起的那一刹那。具有一个量,就叫“一量”。“长”就称为“长”。“绵延”是指以种种方式发声歌唱,所以叫“paruto”。把那个词的 ra 改成 la,再对 pa 作元音省略,就说成“pluto”。这是指歌唱。“胜义音声的聚合”,是指辗转相续生起的胜义音声的聚集。“无数百千俱胝心”,是指连同穿插在诸速行心路间隔中的有分心,有无数百千俱胝的心。

发趣法门的阐明到此结束。

关于缘摄的说明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