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杂集随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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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杂集之说明

129129. 在杂集之中。“两者”指心和心所。“五十三种”就是五十三类。“有”指存在的作用。在特相、作用等当中,被称为特相的那个,就是特相。因此说“诸法”等。“转起”是补足语。借此说明:在“以受的差别而摄集心与心所”等语句中,关联到“以受的差别而转起的心与心所的摄集”等等。“词义已示”——是怎样显示的?回答说:“以受的差别而摄集心与心所”等。在“现在,它们如其所应”中,“它们”指心与心所,关联的是“名为摄集”。由此成立:这个摄集只是心与心所的摄集。从受之因……从所依事而名为摄集,这是关联。由此,在后面“受摄集”等当中,成立“从受而摄集就是受摄集”……“从事而摄集就是事摄集”;而在“从受”等当中,则从意义上成立“以受的差别”等。这样,六种杂集的词义就显示出来了。因此说“以受的差别”等。关联是“以等起而显示”。因为已经说“名为摄集被导出”,所以说“有所谓被导出者”。而“被导出”的意思是转起。问:既然说“名为摄集被导出”,难道这个摄集只应由心与心所两者导出吗?答:不是。为了说明“心若已成立,心所就没有另外各自应被导出的事”,所以说“然而,在心已成立时”。

130130. 在受的摄集里。因为这种摄集是依受的差别而进行的,所以说“为了把握所依之法”。“在相应中”就是在受相应中。“领受所缘”就是领受所缘的滋味。“他们”指如箭之刺。“彼”指那个所缘。“从乐”就是从乐的角度。“从不乐”就是从苦的角度。除了这个之外没有别的作用,所以受以领受为特相,只有三种——这是句子的连接。“二”指两种受。把舍归入乐里,或者按苦乐来说两种受——这是句子的连接。“在寂静中,这是殊胜的乐”是就与禅那相应的不苦不乐说的。五种差别等的详细内容,应当从《受相应》中获取。“感受”和“受”,意义上是同一个。“凡所有那感受,一切都在苦中”——凡所有那感受,一切都唯是进入苦中。经文说:“阿难,我所说的行苦、行变易性,凡任何感受,一切都在苦中。”“以根的差别”就是:喜悦俱行、舍俱行、忧俱行、乐俱行、苦俱行——这样以根的差别来说。“在那些法中”指在相应法中。“他们”指相应法。其中,乐相应法以身乐相应和心乐相应而有两种。这样,由于作为主宰处的相应法有两种,所以在三种受的领受差别中,把一种乐受分成两种,说为乐根和喜根。在苦相应法上也是同样的道理。“再者”意思是还有应当说的。“他们”指舍相应法。所谓眼等净色身,就是眼、耳、鼻、舌的净色身。依它们而生的,就是眼识等心生起等。“从存在”就是从存在的状态、从现存的状态而有两种——这是句子的连接。“因一味”就是因中舍状态而为一味。“其余”指喜根、忧根、舍根。这里剩下的内容容易理解。

131131. 在因的摄集部分。“善安住状态的成就”意思是很好地安住,所以叫善安住。善安住状态的成就就是因的作用——这是句子的连接。“这些法”就是这六种因法。“在那里”就是在那些所缘中,它们成就。因此说,善安住状态的成就就叫因的作用。“然而另有”是指在《发趣论》义释中出现的离婆多长老的主张。“诸法的善等状态的成就”是指俱生法的善性成就、不善性成就、无记性成就。“若如此”等是驳斥那个主张的否定语。“那些”指两种痴根心中的痴,以及无因心生、色法和涅槃。“将不能成就”意思是:因为没有俱生因,那个痴的不善性,以及其他法的无记性就不能成就。这里说的是:据说因能成就俱生法的善等状态。若如此,那个痴就应该能成就相应法的不善状态。但能成就它自身不善状态的俱生其他因并不存在,所以它的不善性就不能成就。同样,能成就无因心生、色法和涅槃的无记状态的任何俱生因也不存在,所以它们的无记性也不能成就。然而并非不能成就,所以那位长老的主张不合理。这里可能有人会说:那个痴依其自性就是不善的,那些无因心生、色法和涅槃依其自性就是无记的。若如此,就像那些法一样,其他法也应该依其自性而成为善、不善、无记。而且这里没有理由说明:为什么唯独那些法依其自性是不善、无记,而其他法却不依其自性成为善、不善、无记,而是由因才成为。因此,对于所有这些法的善等状态,因就没有必要了。所以那位长老的主张确实不合理。而且,不只是那位长老的主张有这一个过失,还有别的过失,为了显示这一点而说“以及那些”等。这里的意思是:如果诸法的善等状态系属于俱生因,那么,在因缘中,从善因获得缘的色法就应该成为善,从不善因获得缘的色法就应该成为不善,但并非如此。所以那个主张确实不合理。现在为了再次支持那位长老的主张而说“然而又如”等。“在诸法中”指在四谛法中。迷蒙作用就是黑暗作用。法欲是指想要布施、想要持戒、想要修习禅修等而生起的欲。“不忍受”就是不忍受、不喜欢、不可意。恶法、恶所缘的对立,是指心对于以欲贪处所、七种淫欲法等恶法,以及五种欲乐所缘的对立、厌恶、违逆。然而迷蒙作用必定唯是不善性。到这里,就确立了两种痴根心中的痴依其自性是不善的这个意义。“若如此”等破除了对此的过失指责。现在为了确立无因心生、色法和涅槃依其自性是无记的这个意义,而说“而那种法”等。“仅此而已”意思是再没有其他难作的原因。“无因心的”指无因心生。依其自性就已经成立。到这里,就确立了无因心生……涅槃依其自性是无记的这个意义。“若如此”等消除了对此的过失指责。现在为了显示:一切痴在依其自性是不善的状态之外,还有对其他法的欲求、不忍受等,如此所说的欲、不忍受等法也能成就它们的不善状态,而说“其中,痴”等。“即是迷蒙的等流果”意思是就是迷蒙作用的等流果。不仅那个痴能成就贪等的不善状态,而且它也能成就无贪等的善状态,为了显示这一点而说“以及无贪等”等。“与无明随眠一起就已成立”意思是:那些法在有情相续中,当无明随眠未断时是善,已断时是唯作——这是意思。现在为了显示贪、嗔以及无贪等的因作用,而说“然而那些贪等”等。染着、嗔怒的等流果就是染着等的等流果。“见、慢等”指见、慢、嫉妒、悭吝等。不染着、不嗔怒、不迷蒙的等流果就是不染着等的等流果。“信等”指信、念、惭、愧等。“也以因门”意思是:无因心生、色法和涅槃的无记状态,说是依其自性成立;而有因的异熟、唯作的无记状态,则既可说是依其自性成立,也可说是由俱生因的因作用成立——这是意思。在分别解释中。“应被探寻”就是应被寻求。然后连接:如果它们的善等状态系属于其余相应因,那么……“不系属”就是不系属于因。“善等状态”就是善等状态。“那”指善等状态。“无因的”指无因心生、色法和涅槃。现在为了驳斥“以及那些获得因缘的”等说法,而说“然而如”等。“在色法、非色法中”是简别中的处格。“唯在非色法中”是所简别的。不在色法中遍满。若如此,为什么那些色法在禅那缘所生中说到?为此而说“然而那些”等。这里其余内容容易理解。“然而那种对于它们”指对于那些天鹅等的那种颜色差别。“起源”指父母的种类。“然而对于无记的,这一切”意思是:对于无记法的无记状态,应知是不系属于无随眠的相续、不系属于业、不系属于非异熟性的——这是这一切。“即包含于所述的主张中”意思是即包含于那个主张中——这是意思。

132在“作用之摄”中。“于彼已遍尽”,这是连接关系。“业之”,指业的作用。已死有情的结生,这是连接关系。“由有间等的连结”,指依有间等之初端的连结。有相续的转起,这是连接关系。如何转起?他说“乃至彼业”等。“无间断转起,以缘支分性”,指以称为主要缘的支分性而无间断地转起。以此说明“有分”一词中“支分”一词的含义。因此他说“彼之”等。“彼之”,即有分的。转向即回转,这是一种词义解释。或者,转向于彼,这是一种解释。“彼”,指心相续。或者,彼于此回转,这是一种解释。或者,彼由此回转,这是一种解释。“彼”,指心相续。或者,转向于彼,这是一种解释。“确定”,即离置、安立,这是分词拆解。此为《分别论》的考察。“由一转向与遍作心”,即道或神通有同一的转向,这是复合词的分解。在其路中,“转向、遍作、近行、随顺、种姓”——在此,遍作速行心被称为这里的“遍作心”。“他们”,即道与神通的速行。“于彼”,即对于《分别论》的那种读法。“长时间”,即因入眠而整夜或整日的长时间。其余在此容易理解。“结生之处”,即结生作用之处。所谓时间,乃是别为心之所缘的一种施设法,以此说明:由于时间的自性并不存在,如何能成为诸作用转起之处呢?为了消除这个疑问而说。“否则”,即不那样取受,而另以他种方式执取时,也就是在诸作用之处没有差别而被执取之时,这是意思。“有时自身也与喜相应”,即有时自身也与喜相应。“彼”,即喜俱推度。“以已得缘性”,即以已得无间缘性。“也远离习行性”,即也远离习行之德。因为那既不成为习行缘之缘,也不成为缘所生法。“由遍作修习之力而转起故”,这在果定路中于果速行中是明显的。其余在此应当容易理解。

133133. 在“门之摄”中。“由镜片所造”,意思是用镜片做成的。“正是两”,就是只有两扇门。“因与城门相似”,就是与城门相似。“由业之差别及大种之差别所成就”——这里拆解为:由业之差别和大种之差别而成就。转向等以及路心,也执取。“于彼”,就是在那个眼。“那个眼本身就叫做眼门”,这是关联。“它们二者”,就是色相和转向等路心二者。“于所缘与能缘之状态现起”——这里,色相成为所缘状态而现起,指的是来到眼的范围内呈现;转向等成为能缘状态而现起,指的是以那些相为所缘。“因成为面路故”,就是因为成为面路。这样开示了“门”这个词的作具格用法之后,现在用“或者”等来开示依处格的用法。“诸色”,就是诸色相。“眼本身就是眼门”——以此显示“眼就是门,称为眼门”这种限定复合词。所说的因,就是前面在“心之摄”中“意门转向”那里已经说过的。全部八十九种心,都叫做意门。正如《殊胜义论》中说:这个叫做意的东西,不能说它不是意门。“唯是结生门”,就是只属于结生有的业生门。“而在此”,就是在这部摄论中。以及那证成的语句,这是关联。“在那里”,就是在《显扬疏》中。“就在那里,那才是合适的”,就是在那个巴利文句里,那证成的语句才是合适的。另外两个条件,这是关联。“‘意以及’这里”,就是在“意以及诸法,生起意识”这个句子中“意以及”这个词上。在那里,对于速行意识的生起,在四个条件中,“意以及”这里可以得到两个条件:作为门的“有分意”和“转向意”。在“诸法”这个词上,可以得到一个条件,即称为法所缘的。而“以及”这个词,包含了与意识相应的诸蕴。这样就有四个条件。“而在此”,就是在这部义注的语句中。“因为这里只指已现前的条件”,就是通过“缘”这个词的力量,只指那些已现前而存在的条件,在这个巴利文句里就是这个意思。“于离门的状态”,就是按前面所说所缘与能缘的方式而运作的离面路状态。以此说明:不论所缘是否来到面前,不论路心是否生起,都非衡量标准。因为以清净明净的状态,唯离门状态才是标准,这就是所要显示的。“对此应当得出结论”,就是对此应当作出决定。以门的变化为根本的这类作用,那些具有这类作用的(心)。“由业力而成办”,意思是在有情相续中生起。那些具有这种作用的心。在《显扬疏》的读法中,“从称为意门的有分”,就是从称为意门的有分状态。“以不执取其他所缘而不再生起”,就是以结生心所执取的业、业相等所缘放舍之后,在运转时以执取六门中现起的其他所缘而不生起。下面也是以五门转向、眼识、领受、推度、确定、欲界速行、彼所缘等,仅以作用为首来说的。这里,转向、领受等是各种不同作用的名字。“如果”,如果说。“不是”,就不应该说。“因为未曾那样听闻”,因为曾听闻“十九种离门”以及“六门及离门”以及“广大异熟离门”,但没有听闻“有门而离门”。

134134. 关于所缘的摄类。所谓“软弱之人”,是指因为被疾病压倒,或者被衰老压倒,没有拐杖或绳子就无法站起来、站住、来回走动的人。这样的软弱之人,就会依靠拐杖或绳子。依靠之后,站起来。站住。来回走动。同样地,这里应补上“成为不放开的心”这一句。“来”是指以作所缘的方式,从各处来到。“各别成就”:在“被依靠”这个意思上,“ālambaṇa”(所依)成立;而“ārammaṇa”(所缘)不成立。若在“那些在这里来后而喜住”这个意思上,则“ārammaṇa”(所缘)成立,“ālambaṇa”(所依)不成立。这样一来,同一个词用两种句子来说明就不太妥当。“其他所缘”:指色所缘之外的声音所缘等。“来”:指显现出来,依生起和转起的方式达到现前。“已来”:指已显现,依生起和转起的方式已达到现前。“未来”:这里的“未”字,是依状态而作的否定。凡是因缘和合时具有来性、具有生起习性的法,它现在来、现在已来、现在住于来性,而不说“不来、未已来”——依这个意思,它名为“未来”。但涅槃和施设并不具有来性,所以因为没有来的关联,就不被称为“未来”。因此说“具有生起性”等。说了“那应被审察”之后,以“因为一切……”等显示审察的方式。它们的关联是:当它们处于应被说的立场时。只对具有生起性的有为法而言。对于那些涅槃与施设。“并非如此”:然而这些离门者的所缘并非如此,这是连接。“在那里”:指在那特定的有(生存状态)中。在《显扬疏》中:“如转向的所缘”:如同转向的所缘。成为未被执取的状态。“在一转向路中未被执取的状态,在此并非标准”:六门所执取者,在此不是标准。因为意在另一有中被执取者。“或为离时共通”:意思是并非任何离时者。所谓依教说成立的惯用语:“业、或业相、或趣相,被称为公认的惯用语。未出生的敌王在《桑基迦本生》中也杀父。”因此说“于二有中”。“因为以六门”:以作为工具的六眼等门。“以临死速行”:以作为作者的在临死时转起的六门速行。“非一性”:即非单一性。关联是:凡是所缘。“未被任何一门执取”:在此,从无想有死亡的有情,在欲界结生中的业等所缘,在另一有中未被任何一门执取,这是合理的。为什么?因为在那有中,任何门都不存在。然而,从无色有死亡的有情,在欲界结生中,被认可为趣相之所缘,如何在另一有中未被任何一门执取?它应是被意门执取的。为了澄清这个问难,说“在此,因为于《发趣论》中……”等。从彼处死亡的有情,其欲界结生,对于那欲界结生。其释词是:以现前的趣相为所缘者。欲界结生。应连接:“即使由他人的努力之力,业等也会现前”等。“善加修习者”:指长时间通过僧团义务、塔院义务等,以及通过种种修习业,而善加修习的业与业相。“确实有”:业等的现前确实有。“来”:来到此人界后,确实执取。那时,也以狱卒所示现的种种趣相为所缘而死亡。“她”:指名为蕾瓦提的女人。难道狱卒不能去三十三天界吗?不,他们不能。为什么?为了显示他们是有大神力的夜叉种姓,说“由他们……”等。“多闻天王的使者”:多闻天王的使者。“住于近行定”:因未达安止定,而住于作为近行修习的欲界定。“那些相”:指地遍相等似相。“作为欲界结生的所缘”:指与那些相所缘不同的、任何合适的近行修习业或某种趣相。“执取那些相”:此语显示那些相被临死速行所执取。而那些相因为是施设法,故不成为欲界结生的所缘。“当现前趣相成立时,即已成立”:在那有中已去者,于彼处乃至尽寿应被经验的所缘,在那刹那存续的现前也有。从此增长者,未来也有。其中,当现前者现前时,结生的所缘成就。然而,未来者虽不现前,却类似于被包含在现前者中,这是意旨。依《显扬疏》文,如同现前趣相般呈现于面前,为什么?因为仅由现前趣相即能成办其事,这是意旨。其余此处易解。“因为那些……”等。有些人说。关于“不动者”。因为说“牟尼于何时般涅槃”,所以一切知佛等的般涅槃死心,以寂静相的涅槃为所缘。为了显示“那无论如何也不是欲界所缘”,以此应排除,故说“那些,即使是一切知佛等所生起的……”等。“出世间法”等中。“那些”:指十二不善心及八与智不相应的善、唯作速行。不得定者凡夫不能缘取广大定,故说“与施设一起的欲界所缘”。“那些或”:即与智相应的欲界善心。得定者,即那些与智相应的欲界善心。下分果位者,即那些自己证得的道、果、涅槃所缘。“希望得定”:作愿“愿我未来成为得定者”。“他们亦”:那些凡夫亦。“它们”:那些出世间法。“经验”:即达到。在《九集》中:在《增支部·九集》中。其余一切皆易解。

135135. 在《依处摄》中。“依处”指的是特定的依止。那些作为依止的依处,对于拥有它们的事物来说,就是以它们为依处的事物。“而他们的论说中‘ca’也不成立”,意思是在他们的主张中,“ca”也不成立。因为确实不存在一种叫做“不省略语干且构成相违释复合词”的词。“应从前面的词中引取”,就是应按照“眼依处和耳依处”等方式来引取。复合词则不成立,因为从复合词中取出一部分放到别处是不成立的。所谓无词尾变化的表述,就是本来应该说“眼、耳、鼻、舌、身、心、依处”,却在前面的词中作无词尾变化的表述。如果这样的话,“依处”这个词和“ca”这个词都可以从前面的词中引取。由欲贪所支配、所主宰的欲界业所生的,就是由欲贪所支配的业所生的。“对色等的受用”,就是对色等五种欲乐的受用。“即使是微小的业”,就是指一切欲界业。“正在圆满”,就是正在完全充满。眼被称为见无上。耳被称为闻无上。在一切见的作用中,以见佛的那一天能生起无上的见,所以叫见无上。同样,在闻无上中,也应该说以听闻四圣谛法的那一天。所谓“在内、外的相续中”,就是在内在相续和外在相续中。“在清净中”,就是远离任何光明和黑暗。因为光明是一种色的差别,黑暗也是这样,而它们在那里并不存在。“在这个摄中”,就是在依处摄中。殊胜的知就是了知,而那种了知在三意界中不存在,所以说“因为了知作用不存在”。转向的作用是什么?只是作意而已。领受的作用,也只是领受由五识所取来的五种所缘而已。因此说“殊胜了知的作用不存在”。见、闻、嗅、尝、触,这些作用是少许殊胜了知的作用,所以说“以现量见的那一天”等。它们有少许殊胜了知的作用,因此被称为五识。然而,其余的推度等则名为意识界,这是关联。难道不是以思虑之义为意、以了知之义为识而说时,与五识没有差别吗?因此说“即具有极殊胜了知的界,这是意思”。即使如此,这个意思并不能通过声音的用法成立,而是随意愿所说的,所以说“同义词”等。以此显示:这个意思正是通过声音的用法成立的,并非随意愿而说。“在差别复合词中”,就是在“意且是识,所以是意识”这样的持业释复合词中。“句处”,这里“句”和“处”都是原因的意思,所以是同义词。说“句且是处”时,可以知道是极因的意思。同样,如“苦苦”、“色色”、“王王”、“天天”等。“在某处可见且成立”,实际意思是:并非在某处可见,即使在某处可见,也不成立。“意之识”,这里应该从结生心开始直到死心之间,把一切心相续按七识界来区分后解说其义。五门转向和领受两者,因为只是意界所以名为意。五识只是识。其余一切识,以“意之识”的意思而名为意识。其中,“意之识”,或者指作为无间缘的意的缘生识。这里,领受两者名为缘之意。从推度开始直到门间,在五门转向未到来之间,一切意识相续名为缘生识。再者,“意之识”,指作为缘生意的意的缘识。这里,五门转向名为缘生意,其前一切意识相续名为缘之意。其余容易理解。在“其余等”中。“令成就意识界性”,就是其余诸法也名为意识界,而且确实依于心所依处而转起,如此令那些诸法成就意识界性,并加以说明,就是善为开显的意思。然而,在这里等。“在圣典中”,就是在《根相应》圣典中。只在第二禅中说无余灭尽,可能会有矛盾。怎样矛盾?如果说无碍的依处即所触不存在,那它在初禅之前就应该已经灭尽了。如果它在第二禅近行中还能生起,那初禅也应该已经退失了。如果初禅退失,第二禅也不能生起。这样就有矛盾。“就是前面的原因”,就是无碍依处的所触不存在这个原因。所谓他人音声,是声闻弟子获得正见的主要缘,而它在无色有中不存在。所谓法现观,就是对四圣谛法的通达,诸佛和独觉佛是自觉者,不依他人音声而通达法,而他们在那里不生起。“以离色欲的修习”,就是以离色欲的修习力。对于他们的色界心。“因为善超越”,就是以断除对它们的欲求而善超越。其余一切容易理解。

《杂集阐明》的复注讲解部分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