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蕴双义注

57 段

蕴双论

施设略说分的注释

1现在开始注释紧接在根本双论之后所说的蕴双论,也就是把根本双论中已经讲过的善等诸法按蕴来归纳之后的内容。其中,首先要这样理解巴利文本的段落划分:在这部蕴双论里,有三大分——施设分、转起分、遍知分。在这三者当中,施设分纯粹是以厘清诸蕴的名称和叫法为内容,所以叫施设分。转起分是以那些已被厘清名称和叫法的诸蕴的生起与灭尽来梳理它们的转起,所以叫转起分。遍知分则是按这个次第,把已经转起的诸蕴以简要方式显示三种遍知,所以叫遍知分。其中,施设分按略说和广说两种方式来确定。其余两分里没有单独的略说分,从一开始就以问答的方式统一确定。其中,从“五蕴”这个词开始,直到“非蕴、非行”这个词为止,应当知道这就是施设分的略说分,“问分”也是它的别名。其中,“五蕴”——这是按双论方式应当被问到的诸蕴的略说。“色蕴……乃至……识蕴”——这是按它们的差别来确立名称。

2-3现在,依据这些蕴,有四种理趣分:词净化分、词净化根本轮转分、纯蕴分、纯蕴根本轮转分。其中,以“色是色蕴,色蕴是色”等方式,只对词本身进行净化而展开的,叫词净化分。它按顺、逆两种方式分为两种。其中,顺向的部分有“色是色蕴,色蕴是色”等五对双论;逆向的部分也有“非色,非色蕴;非色蕴,非色”等五对。此后,对那些在词净化分中已经净化过的蕴,以“色是色蕴,蕴是受蕴”等方式,每一蕴各作根本,各结成四轮而展开;因为存在以词净化为根本的轮转,所以叫词净化根本轮转分。它同样按顺、逆两种方式分为两种。其中,顺向的部分以每一蕴为根本各作四对,共二十对双论,如“色是色蕴,蕴是受蕴”等;逆向的部分也有“非色,非色蕴;非蕴,非受蕴”等二十对。

接下来,只依靠纯粹的蕴来推进,方式是这样的:“色是蕴吗?蕴是色吗?”等等,这就叫纯蕴分。其中,在“蕴是色吗?”这类表述里,应当理解为:蕴是色蕴吗?蕴是受蕴吗?为什么?因为在广说分里就是这样分别解说的。也就是说,在那里,“色是蕴吗?是的。蕴是色蕴吗?色蕴既是蕴也是色蕴,其余诸蕴不是色蕴”——像这样,对“蕴是色吗?”等表述,按“蕴是色蕴吗?”等方式把词句提出来之后,再解释其含义。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这一分才被称为纯蕴分。因为在这里,不像在词句净化中那样以词句为准,而是随着纯粹的蕴怎样可得,就以含义为准。后面在处双论等部分,也是同样的道理。这个纯蕴分也分顺、逆两种。其中,顺的部分有“色是蕴吗?蕴是色吗?”等五对双论;逆的部分也有“非色非蕴吗?非蕴非色吗?”等五对。

接下来,针对这些纯蕴,以“色是蕴,蕴是受”等这样的方式,把每一蕴作为基础,各各组成四轮而推进;由于存在以纯蕴为基础的轮,所以名为纯蕴根本轮分。其中,在“蕴是受”等表述里,应当以“蕴是受蕴吗”等这样的方式理解其义;否则就会和广说分相矛盾。这个部分也按顺、逆两种方式而分为两种。其中,顺的部分里,有“色是蕴,蕴是受”等,以每一蕴为基础各各四对,共二十对双论。逆的部分里,也有“非色,非蕴,非蕴,非受”等,同样二十对。这样,应当知道,施设分的略说分,由一百对双论、两百个问题组成,每一个问题按决定与疑惑而有两种含义,总共以四百种含义而庄严。

施设略说分的注释。

第1分·施设分别分释

2626. 现在,以“色是色蕴”等理路开始了广说分。其中,“色是色蕴”——凡任何色,被称为色。为了厘清语词而问:那一切是否都是色蕴?“可爱色、可意色是色,不是色蕴”——意思是:在“可爱色、可意色”这句话里所说的“色”,只是色本身,并不是色蕴。“色蕴既是色,也是色蕴”——意思是:凡是色蕴,既可以称为色,也可以称为色蕴。然而在“色蕴是色”这一句里,因为色蕴必定可以称为色,所以回答说“是”。依照这个方法,应当理解一切解答中的含义。不过,凡是有特别之处,我就照那样加以解说。首先,在想双论中,“见想”是指在“戏论想”等中出现的见想。在行双论中,“其余诸行”是指在“诸行确实无常”等中出现的、除行蕴之外的其他一切有为法。在逆分中,也是这个道理。

词句净化分讲完了。

28在词句净化根本轮转分中,有人问:“诸蕴是受蕴吗?”——凡是蕴,它们全都是受蕴吗?剩下的问句也同样是这个套路。在逆序问答中,“非蕴、非受蕴”——这里,那些被称为施设和涅槃的法不是蕴,因为它们也不是受蕴,所以回答“是”。其余的解答也同样遵循这个套路。

词句净化根本轮转分结束。

38在“纯净蕴分”中,先问:“色是蕴吗?”——凡是所说的任何色,那一切都是蕴吗?这里,因为无论被称为可爱色、可意色的色,还是四大种及所造色,一切都归入五蕴之中,所以回答“是”。在第二句里,本来应该问“蕴是色吗”,但由于“色”这个说法指的就是色蕴本身,所以不按字面来问,而是按意义来问,说“蕴是色蕴吗”。依照这个方式,所有句子中的意义都应这样理解。后面解说处双论等部分时,也是同样的道理。“想是蕴吗”——这里,无论是邪见之想,还是想本身,因为一切想都具有蕴的性质,所以说“是”。“行是蕴吗”这一句也是同样的道理。因为不存在脱离蕴的行。

3939. 在逆序中,他问:不是色就不是蕴吗?意思是:凡是不属于色的法,它也不是蕴吗?在回答中,除了色,其余诸蕴不是色;所谓“蕴”,是指色以外的受等诸蕴,它们虽然不是色,但仍然是蕴。除了色与蕴之外,其余的是指五蕴以外的涅槃和施设。从这里往后,凡是出现“其余”的地方,也都按这个道理来理解。

纯净蕴分讲完了。

40-44在纯净蕴根本轮转分中,“色是蕴”等说法的含义,应当完全按照前面已经讲过的方式来理解。

纯净蕴根本轮转分结束。

施设解说分注释。

转起分的注释

50-205现在,以“凡色蕴……”这样的方式,开始讲转起分。为什么这里没有说总说分呢?因为前面已经显示过其中的理路。在施设分里,总说分已经显示了理路。按照那个理路,即使这里不说,也能知道,所以就不说它,直接开始解说分。在这个称为转起分的大分里,有生分、灭分、生灭分这三个中间分。其中,第一个因为阐明了诸法的生起相,所以叫生分;第二个因为阐明了诸法的灭尽相,所以叫灭分;第三个因为阐明了这两者的相,所以叫生灭分。在这里,生分阐明的是诸法生起的方式;灭分阐明的是“已生起的确实是无常的”,也就是诸法的无常性;生灭分阐明的则是这两者。

在这里,先说生起分:依三种时间,共有六种时间差别——现在、过去、未来、现在过去、现在未来、过去未来。其中,“凡色蕴生起”是以现在时的说法来讲,应当知道这是现在。因为现在的诸法可以直接当下把握,非常容易了解,所以最先说。“凡色蕴已生起”是以过去时的说法来讲,应当知道这是过去。因为过去法曾经被直接体验过,靠推理比未来法更容易了解,所以第二说。“凡色蕴将生起”是以未来时的说法来讲,应当知道这是未来。因为依靠直接把握和曾经体验过的法来推理,可以知道“未来也会有这样的法生起”,所以第三说。

当色蕴生起时,那个人的受蕴已生起——这是把现在和过去合在一起说,应当理解为“现在过去”。在三种混合情况中,这一种比较容易了知,所以放在第四说。当色蕴生起时,那个人的受蕴将会生起——这是把现在和未来合在一起说,应当理解为“现在未来”。因为这是对可以现前把握的法,从意义上比较容易了知,所以放在第五说。当色蕴已生起时,那个人的受蕴将会生起——这是把过去和未来合在一起说,应当理解为“过去未来”。这一种比前面两种更难了知,所以放在第六说。

在这六种时间差别里,第一种是现在。就现在来说,按人、按处所、按人和处所,共有三种分法。其中,用“凡……”这种说法,是从人出发说明诸蕴的生起,叫人分;用“于何处……”这种说法,是从处所出发说明诸蕴的生起,叫处所分;用“凡……于何处……”这种说法,是从人和处所结合出发说明诸蕴的生起,叫人处所分。这三种分法,都是先按顺次的方式解说,再按逆次的方式解说。其中,用“生起”“已生起”“将生起”这些说法来说明生起,是顺次的方式;用“不生起”“未生起”“将不生起”这些说法来说明不生起,是逆次的方式。

在这里,先就现在时的人施设论的正向方式来说:“当某人的色蕴生起时,他的受蕴就生起;或者反过来,当某人的受蕴生起时,他的色蕴就生起。当某人的色蕴生起时,他的想蕴、行蕴、识蕴就生起;或者反过来,当某人的识蕴生起时,他的色蕴就生起。”像这样,以色蕴为根本的有四对双论;以“当某人的受蕴生起时,他的想蕴就生起”这样的方式,以受蕴为根本的有三对;以想蕴为根本的有两对;以行蕴为根本的有一对。按这种省略重复的计数方式,共有十对双论。

在以色蕴为根本的这四对里,最初只详细解答了一对。其余的因为解答方式和它一样,为了让经文简洁,就省略了。以受蕴等为根本的诸对里,也同样只用“是的”这一种相同的解答。因此,这些也是为了经文简洁而省略。应当知道,在现在时、人施设论、正向方式中,仅仅靠一对双论的解答,就算已经解答了十对双论。就像人施设论有十对一样,处施设论也有十对,人处施设论也有十对,所以在现在时的三种施设论中,正向方式共有三十对双论。正向方式如此,逆向方式也如此,因此现在时中总共有六十对双论。应当知道,其中有二千个问题、八百个义项。同样,在其余五种时间差别中,按人施设等分类,依正向和逆向方式各有六种论;每一种论中各有十对,所以各有六十对双论,合计三百对双论。这些加上前面的,就成了三百六十对双论、七千二百个问题、五千六百个义项。这就是生起论部分圣典的安立。就像生起论一样,灭尽论也是如此,生起灭尽论也是如此。应当知道,在整个转起大论中,共有八万对双论、六十六万个问题、四千个义项。

不过,在生起论和灭尽论中,对于三种不混合的时间区分,每一论里只解答一对双论,其余就省略了。在三种混合的时间区分中,以“当某人的受蕴生起时,他的想蕴已生起”这样的方式,在以受蕴等为根本的双论里也只解答了一对。而在生起灭尽论中,对于六种时间区分,同样只解答了那一对。其余的因为解答方式相同,所以省略不说。这就是整个转起大论中巴利圣典的安立方式。

为了判定含义,应当了解这样一个特征:在这个“转起大论”部分中,要把四种问的五种解答放进二十七个处所里,才能判定含义。其中,前问、后问、圆满问、空无问,这就是四种问。每一对双论里各有两问,每一问里又各有两句。其中,如果某一问的解答里,只用一句就能得出所取蕴的生起或灭尽,这就叫前问。如果某一问的解答里,要用两句才能得出所取蕴的生起或灭尽,这就叫后问。如果某一问的解答里,既能用一句得出所取蕴的生起或灭尽,也能用两句得出所取蕴的生起或灭尽,这就叫圆满问。如果某一问的解答里得到的是否定或遮止,这就叫空无问。又因为如果不把这些显示出来,就无法了解,所以我们要把它显示出来。

对于“色蕴在哪里不生起,受蕴就在那里不生起”这个问题,在“生起”这个回答里,只用一句话就能得出所提到的受蕴的生起,所以应当知道,这个问题以及同类的其他问题都属于前问。而对于“谁的色蕴已经生起,他的受蕴就已经生起”这个问题,在“是的”这个回答里,用两句话就能得出过去任何一个有情的色蕴和受蕴的生起,所以应当知道,这个问题以及同类的其他问题都属于后问。

对于“若某人的色蕴生起,则其受蕴生起”这第一个问题,在它的解答“往生无想有情者”等段落中,也就是“往生无想有情者,他们的色蕴生起,但他们的受蕴不生起”这一部分里,只用一个词所涵盖的色蕴,其生起也能被了知。在“往生五蕴有者,他们的色蕴生起,受蕴也生起”这一部分里,用两个词所涵盖的色蕴和受蕴,其生起也能被了知。因此,应当知道这类问题就是圆满问,前问和后问也是它的名称。因为在对它的解答中,前一部分只显示了用一个词所涵盖的色蕴的生起,后一部分则显示了用两个词所涵盖的色蕴和受蕴的生起。正是依据这个特征:如果只用一个词就能了知所涵盖的蕴的生起或灭尽,这就被称为前问;如果用两个词才能了知所涵盖的诸蕴的生起或灭尽,这就被称为后问。

对于“若某人的色蕴不曾生起,则其受蕴不曾生起”这一问,在回答“无有”时,得到的是遮止。对于“若某人的色蕴生起,则其受蕴灭尽”这一问,在回答“否”时,得到的是否定。因此,应当知道这一种问以及另一种同类的问都是无用问,也称为空洞问。如此,应当知道共有四种问。

回答有五种:依巴利文句回答、以应答方式回答、以显示自相回答、以遮止回答、以否定的方式回答。其中,如果回答本身就是巴利文句,并借此阐明含义,这叫依巴利文句回答。这种情况出现在前面的问题中。比如对于“哪里色蕴不生起,那里受蕴也不生起”这个问题,回答“生起”本身就是巴利文句,它借此阐明了含义,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知道这是依巴利文句回答。如果回答是以应答的方式阐明含义,这叫以应答方式回答。这种情况出现在后面的问题中。比如对于“谁的色蕴曾生起,他的受蕴也曾生起”这个问题,回答“是的”,仅仅是以应答的方式阐明含义,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知道这是以应答方式回答。如果回答是通过显示自相来阐明含义,这叫以显示自相回答。这种情况出现在完整的问题中。比如对于“谁的色蕴生起,他的受蕴也生起”这个问题,回答“投生到无想有情天的那些众生”,这是通过显示自相来阐明含义:“这些众生的色蕴生起,但受蕴不生起;这些众生的色蕴生起,受蕴也生起。”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知道这是以显示自相回答。如果因为那样的含义根本不存在,所以用遮止含义的方式来回答问题,这叫以遮止回答。如果因为那样的含义在同一刹那中不可能获得,所以用否定的方式来回答问题,这叫以否定回答。这种情况出现在无用的问题中。比如对于“谁的色蕴不曾生起,他的受蕴也不曾生起”这个问题,回答“不存在”——这是通过遮止含义来回答,意思是“这样的众生根本不存在”,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知道这是以遮止回答。而对于“谁的色蕴生起,他的受蕴灭尽”这个问题,回答“不是”——这是通过否定的方式来回答,因为在同一个结生的刹那中,生起和灭尽不可能同时存在,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应当知道这是以否定回答。

现在,这四种问题和这五种回答,应当放进二十七个位置当中,它们应当这样理解:投生到无想有情者,这是一个位置;在那里于无想有情中,这是一个位置;无想有情者们,这是一个位置;从无想有情死去者们,这是一个位置;投生到无色界者,这是一个位置;在那里于无色界中,这是一个位置;无色界者们,这是一个位置;从无色界死去者们,这是一个位置;在无色界中最后一生者,这是一个位置;在无色界中般涅槃者,这是一个位置;那些投生到无色界后将般涅槃者,这是一个位置;投生到五蕴有者,这是一个位置;在那里于五蕴有中,这是一个位置;五蕴有者们,这是一个位置;从五蕴有死去者们,这是一个位置;在五蕴有中最后一生者,这是一个位置;在五蕴有中般涅槃者,这是一个位置;投生到净居天者,这是一个位置;在那里于净居天中,这是一个位置;净居天者们,这是一个位置;在净居天中般涅槃者,这是一个位置;一切投生者,这是一个位置;一切死去者,这是一个位置;依共通方式说最后一生者,这是一个位置;般涅槃者,这是一个位置;投生到四蕴有和五蕴有者,这是一个位置;死去者,这是一个位置。这样,把这四种问题的这五种回答放进这二十七个位置之后,就应当理解在这转起大品中的义理判定。因为这样了知之后,回答问题的人就能善巧地回答,判定义理的人就能善巧地判定。

这里的方法是:对于“谁的色蕴生起”这个问题,问的是:某个人因为正处在生起的那一刹那,所以他的色蕴生起。接着问:“他的受蕴生起吗?”意思是:他的受蕴是不是也在同一个刹那生起。所谓“投生到无想有情去的”,是指以没有心的结生方式投生到无想有情世界。对他们来说,“色蕴生起”,就是说他们的色蕴一定生起。而在已经生起之后的相续状态中,已生起者的色蕴既会生起也会灭去,所以不说“无想有情们的”,而说“投生到无想有情去的”。至于“他们的受蕴不生起”,是因为他们没有心,所以他们的受蕴根本不生起。这是在二十七个处中的第一处,对完整问题的前半部分,通过直接显示其本身来回答。所谓“投生到五蕴有的”,是指以色法和非色法混合的结生方式投生到五蕴有的存在状态。对他们来说,色蕴生起,受蕴也生起,也就是说,被称为色蕴和受蕴的这两个蕴一定都生起。不过在相续状态中,在那里已生起的那些人,这些蕴既会生起也会灭去,所以不说“五蕴有者们”,而说“投生到五蕴有的”。这是在“投生到五蕴有的”这一处,对完整问题的后半部分,通过直接显示其本身来回答。按照这个方法,应当理解所有的回答。

这里说的是生灭的确定规律:在这整部《蕴双论》里,虽然在流转过程中直到死亡,各处生起的诸蕴,其生灭是无边无际的,但诸法变易迅速,要把它们分开来显示生灭并不容易。所以,不涉及流转中的生灭,而为了显示由正在形成新的异熟轮转的种种业所生起的结生蕴的生起,这就比较容易,因此在结生时只依生起来说生起分。而对于已经生起的异熟轮转,以它的终点来显示灭去则比较容易,所以在死亡时依灭去来说灭去分。

那么,这里有什么能证明“在流转中生起与灭去并未被触及”这一说法是有限定依据的呢?依据就是巴利圣典本身。因为在巴利圣典中,特别是在“生起分”讲未来时段的地方,有这样一段经文:“对于最后有者,他们的色蕴将不再生起,受蕴也将不再生起。”这段巴利文本身就是极强的依据。因为对于最后有者来说,虽然在流转中色法与无色法本来都有可能生起,但经文却以“色蕴将不再生起,受蕴也将不再生起”这样确定的方式来说,由此可知,流转中的生起并没有被采纳。再者,这段巴利文——“对于在净居天般涅槃的他们,在那里,想蕴不曾灭去,但他们的受蕴在那里并非不曾灭去”——则是“流转中的灭去未被触及”这一点的极强依据。因为对于在净居天般涅槃的他们,正安住在死心坏灭的那一刹那,从结生开始,在流转中生起又灭去的想蕴,其数量根本无法计算。尽管如此,经文仍然以“他们的想蕴在那里不曾灭去”这样确定的方式来说,由此可知,流转中的灭去并没有被采纳。

在这里,了解了生灭的确定规律这一特征之后,只取结生的生起和死的灭去,就能理解各处所出现的解答中的义理抉择。不过,因为按照最初解答中所说的方法,一切处都能了知,所以这里没有按解答的顺序详细展开。但即使依照这样给出的方法,如果有人仍然无法了知这些义理抉择,他就应当亲近师长,好好听闻之后来了知。

生起与灭去,以及已生起的,都归到一起;

顺观之道和逆观之道。

依靠这种方式,那些在诸蕴中以及在五种中成对的法。

接着是人、处所,以及人处所。

胜者触碰之后,在流转的场合中作了开示。

那些圣典的安立,已按顺序显示出来。

为了判定意义,以及回答问题;

解答的根据,以及那些完全地。

在一个问题中展示之后,关联方式也已说明;

在这里,按照问答的次第,以详细的方式进行了阐述。

为了阐明这个义理,从此以后还能做什么呢?

智者应当通过这个道理,由此了知其中的含义。

转起大品解说。

第3分 遍知门的注释

206-208紧接着的遍知分里,同样只有六种时间上的区分,理趣也只有顺、逆两种。在人分、处所分、人处所分这三者当中,只有人分能成立,另外两种不成立。什么原因呢?因为回答是相同的。无论哪个人,在任何一个地方,如果他遍知色蕴,就一定会遍知受蕴;如果他遍知受蕴,就一定会遍知色蕴。如果他不遍知色蕴,就一定不遍知受蕴;如果他不遍知受蕴,就一定不遍知色蕴。所以,对这些问题,以“在哪里遍知色蕴,就在那里遍知受蕴”这样的方式提问后,只应回答“是的”。应当知道,正是因为回答相同,这两种分在这里才不成立。

或者,所谓遍知的作用只属于人,而不属于处所;只有人才能够遍知,处所不能。所以这里取的是“人”这一类,不是“处所”那一类。由于没有取“处所”这一类,紧接着的“人处所”这一类虽然存在,也不取它。在已经取的“人”这一类里,现在时以色蕴为根本的有四种,以受蕴为根本的有三种,以想蕴为根本的有两种,以行蕴为根本的有一种,就像前面所说的那样,在顺的理趣中,以“不取而取”的方式得到十对双论。在逆的理趣中也有十对,共二十对。其余各类时间也是这样,每一个时间各有二十对,六个时间合起来就是二千对双论、八千个问题、八千四百种义理。这就是此处圣典的安立。

不过在义理的判定上,这里说的过去、未来、现在这三时,并不像讲“生起过程”时那样按死亡与结生来成立,只能按流转中的心识刹那来成立。正因为这样,对于“遍知色蕴的人,就遍知受蕴”这类问题,才回答“是的”。因为在出世间道的刹那,以涅槃为所缘的心在五蕴中完成遍知作用时,遍知其中任何一蕴,就可以说也遍知了其余诸蕴。因此应当知道,在遍知问题的顺向问法里,是就遍知作用已达到顶点、具足最上道的人而回答“是的”。但在逆向问法里,对于“不遍知”这些问题,则是就凡夫等人而回答“是的”。至于“已遍知”这一过去时的说法,即使是住在道之后的最上果位的人,因为他的遍知作用已经完成,也可以称为“已遍知”。

209有人问“遍知色蕴的人,是否已经遍知受蕴”,这是在问具足最上道的人。因为这个人虽然确实在遍知五蕴,但他遍知的作用还没有完成,所以回答“不是”。在第二个问题里,“已经遍知了吗”是在问阿拉汉。因为这个人遍知的作用已经完成,对他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是需要遍知的了,所以也回答“不是”。在逆序的解答中,说“阿拉汉不遍知色蕴”,是因为阿拉汉已经没有遍知的作用;说“具足最上道的人没有遍知受蕴”,是因为住于最上道的人遍知的作用还没有完成。而且不只是受蕴,他连一个法也没有遍知。但这只是顺着提问的方式来说的。“不遍知色蕴”这一句,也只是顺着提问的方式来说的。实际上,他是遍知其余诸蕴的。

210-211如果有人遍知色蕴,那么他将会遍知受蕴吗?在这个问题里,因为住于道中的人只存在一个心刹那,所以不能说他会“将遍知”。因此回答“否”。“他们未遍知色蕴”这句话,是顺着提问的方式说的,但这里真正的意思是“他们没有遍知”。应当知道,用这个方法可以判定一切地方的义理。

遍知品释义。

《蕴双论》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