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第二十一品义注

26 段

第21品

教法论的注释

878现在说的是“教法论”这个话题。在这里,针对三种结集,有些人持有这样的见解:比如某些北方派的人认为“教法可以被重新造出来”,或者问“有人能重新造出如来的教法吗”,或者认为“可以重新造出如来的教法”。针对这些人,在这三种讨论中,提问的是自宗论者,回答的是对方。所谓“教法”,指的是四念处等圣法,以及对善法等的开示。其中,如果是世尊所教导的四念处等,除了这些之外,另外去修其他四念处等,或者把不善法转变成善法,那就可以说是教法被重新造出来了。然而,有谁这样做了呢?有人这样做吗?可以这样做吗?这三个问题是为了质询而说的。其余部分在所有地方都按照巴利原文的方式结束。

教法论的注释。

2. 不远离论的注释

879-880现在说的是“不远离”的讨论。其中,自宗的主张是:对某个人来说,只要某个法是他当下现起的,他就被称为与那个法不远离。可是,因为凡夫还没有遍知三界的一切法,所以有些人就主张:他在同一刹那中,与三界的一切法都不远离。就像那些持此见解的人一样,针对他们,自宗论师发问,对方作答。“以触等”这些话,是为了显示一切触等在同一刹那生起的过失。其余各处,意思都很清楚。

不远离论的注释。

3. 结缚论的详细解释

881-882现在讲的是结缚论。其中,因为阿罗汉并不了知一切佛的境界,所以有人认为他一定还有未断的无明和疑。持这种看法的人主张“有某种结缚没有断除,却能证得阿罗汉果”,比如大众部。针对他们,自宗论者发问,他方论者作答。说“有某种身见”等,是为了说明阿罗汉已断除一切结缚。在“一切佛境界”这两个问题中,否定阿罗汉能知一切,是因为他不具备一切知智,并不是因为他的无明和疑没有断。然而他方论者却根据他们未断这一点,用“既然如此”来成立自己的主张。这种主张由于建立得不如理,所以根本站不住脚。

结缚论的注释

神通论的注释

883-884883-884. 现在说的是神通论。在这里,所谓神通,有时能成功,有时不能成功;如果想把无常等变成常等,那绝对不可能成功。但是,如果是为了某些人的利益,依靠他们的福德等因缘,把同类相续转变成异类相续,或者依同类相续而让它持续更久,那么有时就能成功——比如为了比丘们把水变成酥油、牛奶等,又比如在大界藏中让灯等持续燃烧很久。这是自宗的定论。不过,基于具寿毕陵伽·婆蹉把国王的宫殿决意成黄金这件事,有人主张“有决意神通”,比如案达罗派。针对他们,自宗论者问:“有决意神通吗?”其中,“决意神通”就是决意所得的神通,意思是随所决意而成就的神通。他方仅依执取答“是”。然后,为了审问他能否让无常等变成常等,便说“愿树成为常叶”等。这里其余的意思很明显。在成立执取时,变成黄金其实是依靠国王的福因缘,并非仅由长老的决意所成,因此这种说法不能成立。

神通论的注释。

佛陀论释

885现在讲的是佛陀论。在这里,除了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所显现的身量差别、寿量差别和威光差别之外,就其余诸佛的功德法而言,诸佛与诸佛之间并没有高低之分。然而,有些人主张诸佛无差别地有高低之分,比如案达罗派。针对他们,自宗论师问“诸佛之间有高低之分吗”,对方承认。接着,为了用佛的功德法来追问,就说了“以四念处等”。对方因为看不出依这些法有什么高低差别,就直接否定了。

《佛陀论》的注释。

一切方论的解释

886现在讲的是“一切方论”。其中,有些人主张在四方、下方、上方,也就是周围一切世界聚落中,所有世界都有佛陀,于是运用自己的思辨技巧,形成“佛陀住在一切方”的见解,比如大众部就是如此。针对他们,自宗论师发问,对方承认。被问到“在东方”时,他因为指的是释迦牟尼世尊而否认。再次被问时,他按照自己的执见,因为指的是住在其他世界的佛陀而承认。“那位世尊叫什么名字”等话,是为了追问:“如果你知道,就按名字等来说明他。”应当依照这个方法,在一切处理解其含义。

一切方论的注释。

第7章 法论的注释

887-888887-888. 现在说的是法论。在这里,因为色等诸法由色等自性而确定,不会舍弃那种自性,所以有些人主张“一切法都是确定的”,比如案达罗派和部分北道派。针对他们,自宗者问“一切法”,他宗者承认。于是为了责难他:“如果在你看来是确定的,那它们要么是邪性确定,要么是正性确定,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确定”,便说出“是邪性确定吗”等话。在这里,他宗者既有否认也有承认。“色以色义而确定”等话,是针对他所说的“以某种义而确定”,依其主张来责难。这里的用意是:说“色以色义而确定”时,应当理解为“色就是色,不是受等的自性”,不能作别的理解。为什么?因为除了色义之外,并没有别的色。色的自性就是色义,而色的自性就是色本身,不是色之外的另一回事。不过,为了显示它和受等的差别,才有这种说法。因此,说“色以色义而确定”时,就等于说“色是确定的”。而所谓确定,要么是邪性确定,要么是正性确定,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确定。那么,他为什么承认?因为含义不同。在“色以色义而确定”中,其义就是:色就是色,不是受等的自性。所以他承认。至于除此之外,它并没有确定性——为了用同样的方式再次责难,又说“是邪性确定吗”等话。这一切都是浅显易懂的。由此可知,所谓“色”的执取,因为是以不如理的方式安立的,所以终究是无所安立的。

法论的注释。

业论的详细解释

889-891现在讲的是业论。其中,有些人主张:“因为现法受业等是由现法受义等决定的,所以一切业都是决定的”,就像那些持此见的人一样。针对他们,自宗者提问,他宗者认可。在“以现法受义而决定”这句话里,现法受业就是现法受义本身。如果它能在现世给出果报,就给出;如果不能,那就成了无有业——针对这个含义,自宗者表示认可。然而,从邪性决定和正性决定的角度来看,这恰恰是不决定的。这一切都应按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来理解。

业论的注释。

第二十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