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第十品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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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十品

灭论的注释

571-572现在讲的是“灭论”。 其中,有一派主张:在称为“再生分”的有分心灭去的那一刹那,同时生起称为“唯作”的善或不善的四蕴以及心等起色,也就是五蕴。因为如果这些五蕴没有生起,而有分已经灭去,相续就会中断。比如安达卡派就是这样主张的。针对他们,自宗论师用“再生分”来提问,他宗论师则予以承认。 这里,“再生分”这个词,在全部四个句式中,都是以单数处格表达复数处格义。意思是:在再生分的五蕴还没有灭去时。所谓“十”,是就再生分蕴和唯作蕴合起来说的。 其中,在第一问里,他宗论师从蕴的特相和唯作两方面来反驳,不承认它们就是五蕴。在第二问里,他宗论师从前后次第以及再生分和唯作两方面,承认它们有差别。但当被问到两种触和心的结合时,他宗论师因为找不到经教依据,就否认了。

“唯作四(蕴)”是指不包含色法的善或不善的四蕴被取用。“唯作智”是外道论者所承认的、在眼识现起的那个刹那,阿罗汉的无所缘智。“道在(烦恼)已灭尽时生起”是外道论者的提问,自宗论者则因为道在未灭尽时不可能生起而加以承认。“死者在修习道”是外道论者用诡辩方式提出的问题。然而,由于有情从结生心一直到死心都还叫做活着,所以自宗论者不以“并非如此”来否定。

灭尽论的注释

色是道论的注释

573-575573-575. 现在说的是“道是色”这一论题。其中,有些人主张“正语、正业、正命是色”,比如化地部、正量部、大众部。针对他们,自宗论师问“道具足者”,他宗论师承认。然后为了驳斥他,自宗论师说:“如果你们的正语等是色,而不是离,那么就像正见等道具有所缘等性质一样,这些也应该是有所缘吗?”于是自宗论师说出“有所缘”等话。其中的否认和承认,应当根据他宗的见解来理解。这里其余的内容,文义很容易明白。

色的道论注释。

3. 具五识者之道论注释

576现在讲的是“具足五识者是否有修道”这个问题。 在这个问题里,有些人依据经文“以眼见色后,不执取相”这句话,主张“具足五识的人也有修道的实践”,比如大众部就是这样。针对他们,自宗论师发问,他宗论师承认了这个立场。 接着,自宗论师为了责难他宗,拟出这样的话:“如果具足五识的人真有修道,那么要么必须是五识类的道,要么必须是道类的五识。但五识不能属于道这一类,因为它们不以涅槃为所缘,也不是出世间法;道也不能属于五识这一类,因为道不被五识的特征所涵盖。”于是自宗论师说:“五识难道不是有生起的依处吗?”等等。 这里的意图是这样的:如果具足五识的人有修道,那么与道相应的那个意识,也应该存在于具足五识的人当中。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所说的“五识有生起的依处”这个特征就不该那样说,而应该说“六识”。但并没有说“六识”,只说了“五识”。所以不能说“具足五识的人有修道”。 正因为这里就是这个意思,自宗论师让他宗论师接受了这个特征之后,就说:“所以,确实不应当说具足五识的人有修道。”

另一种方法:五识以已生起的依处为依处,道则可能没有依处。五识以已生起的为所缘,道则以不可说的为所缘。五识只以先前已生起的为依处,道则可能没有依处。五识以先前已生起的为所缘,道则不以先前已生起的为所缘。五识只以内六处为依处,道则可能没有依处。五识以色等为外在所缘,道则以涅槃为所缘。五识依未灭的依处而生起,所以依处不混杂;道则可能没有依处。五识只缘未灭的色等而生起,所以所缘不混杂;道则以涅槃为所缘。五识有种种依处,道则或者没有依处,或者只有一种依处。五识有种种所缘,道则只有一种所缘。五识各自在自己的色等境域中生起,所以不互相领受对方的境域;道则不在色等中作任何境域。五识以唯作意界为先导才生起,所以不是没有等引、不是没有作意就生起;道则没有转向。五识与领受等混杂着生起,道则完全没有混杂。五识彼此以前后次第生起,道与它们则没有前后次第的关系,因为在它们尚未生起的时候,即强力观智之时,以及在它们尚未生起的地方,即无色界,道也能生起。五识因为被领受等间隔,所以不互相无间生起;道则完全没有被领受等间隔的情况。五识除了撞击之外,连一点作意的作用也没有;道则以断除烦恼为作用。正因为这里也有这个意趣,所以自宗论师用这些方式让他宗论师承认道不属于五识之类,然后说:也不应该说具足五识者有道之修习。

577问“缘于空”的时候,他是在这样问:就像出世间道以涅槃空性为所缘而生起,世间道以纯粹的诸行聚为所缘而生起,你的眼识是不是也这样?对方依据“缘于眼与色”这句话来否定。第二次被问到时,他依据“不执取相”这句话,认可说那里面的无相本身就是空。在“缘于眼”等两个问题里,道理也是这样。

578-579关于“眼识缘于过去和未来”这句,这里的意图是这样的:拥有意识的人有道的修习,而意识也能缘于过去和未来生起,那你的眼识是不是也这样呢?“缘于触”等说法也是同样的道理。在“以眼见色后,不执取相”这句里,说的是在速行刹那不执取相,不是在眼识刹那。所以,拿这个来证明世间道,是站不住脚的。

3. 具五识者之道论注释

五识亦善的讨论注释

580-583现在这一节名叫“五识是否也是善”的讨论。它的含义应当依照前面所说的方式来了知。

五识亦是善的论说注释。

五识有作意论的注释

584-586现在讲的是“五识有作意”这一论题。这里,所谓作意,是依善和不善而有的。而且导师说过:“以眼见色之后,成为执取相者,或不成为执取相者”等等。有些人对此不如理地执取,便主张“五识有作意”,比如大众部。针对他们,自宗的人提出质问,对方则予以认可。这里其余的内容和前面的论说相同。

五识有作意论的注释。

二种戒论的注释

587-589现在要讲的是“以两种戒”的讨论。这里,根据“具慧之人立足于戒”等话(《相应部》1.23),因为具戒者以世间戒修习出世间道,所以有些人——比如大众部——就持有这样的主张:“他由于先前的世间戒以及道刹那的出世间戒,而称为具足两种戒。”针对他们,自宗方问“道相应者”,对方予以肯定。然后,为了责难他:“如果他在同一刹那具足世间戒和出世间戒这两种戒,那他也应该具足两种触等”,于是说“以两种触”等。对方看不到这样的理路,就加以否定。在“以世间与出世间”的提问中,他指的是先前所受的戒以及道刹那生起的正语等,因而予以肯定。

问“在世间戒中被灭除了吗”的,是对方宗派的人;而承认这一点的,是自方宗派的人,他是就刹那坏灭而说的。但另一方却把这件事看成像是犯戒一样,于是说“是破戒者”等等。不过,他在建立自己宗派主张的时候,只是说明了先前戒未破毁,并没有显示具足两种戒。因此,他的主张根本站不住脚。

关于“以两种戒”这一说法的注释。

戒非心所论的注释

590-594590-594. 现在说的是“戒不是心所”这个议题。其中,因为即使戒生起之后又灭去,仍然存在一种以受持为因的戒的积累,依靠它,他仍然被称为具戒者,所以有些人主张“戒不是心所”,比如大众部。针对他们,自宗方提问,对方承认。这里剩下的内容,应按照“布施不是心所”那段论述中所说的方式来理解。这种主张的建立,也因为是不如理地执取,所以根本站不住脚。

戒非心所论的注释

第8章 戒不随心转之论的注释

595-597现在讲的是“戒不随心转”这一论。其中,“不随心转”只是说法不同,其余内容和前面那一论一样。

关于“戒不随心转”这一说法的注释。

第九篇 受持为因论的注释

598-600现在讲的是“以受持为因”这一段讨论。其中,有些人错误地理解“种园林”这首偈颂的意思,因为经文说“福德永远增长”,就主张“以受持为因的戒会增长”,比如大众部就是如此。针对他们,自宗的人提出质问;对方则针对与心不相应的戒的积集作出承认。其余内容和前面那段讨论相同。

受持为因论的注释。

10. 表色戒论注释

601-602601-602. 现在要讨论的是“表色就是戒”这个议题。在这个议题上,有些人主张身表就是身业、语表就是语业,因此他们认为“表色是戒”,比如大众部和正量部。针对他们,自宗论师问“表色(是戒吗)”,对方承认了。然后,因为戒的本质是远离,不是色法,所以自宗论师以这个道理来驳斥他,说“远离杀生等”。对方把“礼拜等是戒”这样一类表色执为“戒”,为了揭示这一点而说了那句话。然而,因为那不是远离,所以又说了“远离杀生等”。而且,由于他的主张以诡辩而成立,所以其实是不成立的。

关于表色在戒论中的注释

第十一,无表色恶戒边论的注释

603-604现在讲的是“无表色就是恶戒”这一派的主张。其中,大众部等派认为,与心不相应的非福累积,以及在杀生等行为中依命令而圆满支分,就是“无表色恶戒”。针对他们,自宗论师发问,对方承认。然后为了驳斥对方,自宗论师说“杀生”等话,意思是:如果那就是恶戒,那它应该是杀生等当中的某一种。所谓“已取恶业”,就是已经作了这样的恶的取著:“我要杀某某,我要偷某某东西。”问到“两者都增长”时,对方着眼于布施那一刻恶没有生起,所以否定。第二次被问时,对方着眼于与心不相应的恶累积,所以承认。这里其余的内容,应按照“受用所成论”里所说的方式来理解。对方安立自己见解时,只能成立先前已取恶的那一部分,并不能成立无表色具有恶戒的性质。

无表恶戒终结论的注释。

第十品。

第二个五十篇已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