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念处论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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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处的讨论

念处论的注释

3434. 现在,在“等首论”之后,为了说明能成就他自己所说的神通变化的七种随观的区别,于是对前面已说的、以经文为先导的念处论作前所未有的义理阐释。其中,在经文里,“四”是数量上的限定,以此表明念处的范围:不从这以下,也不在这以上。“这些”是指出所要说明的内容。“比丘们”是对领受教法之人的称呼。“念处”有三种:念的所行境,导师对三类行道弟子超越瞋恨与偏爱的状态,以及念本身。因为在“比丘们,我将宣说四念处的集与灭”等经文中,念的所行境被称为“念处”。它的意思是:安住于其中,所以叫“处”。什么安住?念。念的处所,就是念处。

有三类念处,是圣者所修习的;圣者修习它们时,导师才有资格教导僧众。在这里,对于以三种方式行道的弟子们,导师超越了瞋怒与偏爱,这被称为“念处”。它的意思是:应当被安立,所以叫“处”,也就是应当让它运转起来。由什么来安立呢?由念来安立。念的安立处,就是念处。而在“修习四念处、多修习之后,圆满七觉支”等经文里,念本身就被称为“念处”。它的意思是:它安住,所以叫“处”,也就是现起、进入、运作的意思。念本身就是处,所以叫念处。或者也可以这样理解:以忆念为念,以现起为处。这样,既是念又是处,所以叫念处。这里要表达的正是这个意思。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说“念处”要用复数呢?因为念有很多种。由于所缘不同,这些念是多种多样的。

“是哪四种?”这是想要解说而提出的问题。“在此”是指在这样的教法中。“比丘”:因为看见轮回中的危险,所以叫比丘。其余这些词句的含义解释,在闻所成智的讨论中、关于道谛解说的注释里已经说过了。

那么,为什么世尊只说了四种念处,不多也不少呢?这是为了契合所度化众生的根性。在贪行者、见行者、止行者、观行者当中,由于根性利钝的差别,每一类又各分为两种。对于钝根的贪行者,以粗显的身体为所缘的身念处是清净之道;对于利根的贪行者,则以微细的感受为所缘的受念处是清净之道。对于钝根的见行者,以不太细密的心为所缘的心念处是清净之道;对于利根的见行者,则以极为细密的法为所缘的法念处是清净之道。对于止行者中的钝根者,第一种念处——以容易取得的相为所缘——是清净之道;对于利根者,由于无法停留在粗显的所缘上,所以第二种念处是清净之道。对于观行者中的钝根者,以不太细密的所缘为对象的第三种念处是清净之道;对于利根者,则以极为细密的所缘为对象的第四种念处是清净之道。因此,只说四种,不多也不少。

或者,是为了断除净、乐、常、我这四种颠倒。身体确实是不净的,可众生却在这上面被“净”的颠倒所迷惑。为了让他们通过看见身体的不净本质来断除那种颠倒,所以先说第一个念处。即使有人把感受等执取为乐、常、我,但感受其实是苦,心是无常,诸法是无我,而众生却被乐、常、我的颠倒所迷惑。为了让他们通过看见苦等本质来断除这些颠倒,所以说了其余三个念处。这样一来,就是为了断除净、乐、常、我这四种颠倒,才说了四种念处。而且应当知道,不只是为了断除颠倒,也是为了断除四种暴流、四种轭、四种漏、四种结、四种取、四种邪行,以及为了遍知四种食,才只说这四种。

35在经文的解释中,“地身”指的是这个色身里的地界。不过,因为整个身体中地界有很多,为了总括一切地界,就用集合的含义称为“身”。“水身”等等也是同样的道理。头发等所成的“身”也是因为种类多,才用“发身”等说法。至于肾脏等,因为是各个分立的有限部分,不适合称为“身”,所以没有采用这种说法,应当这样理解。

关于“乐受”等说法当中,“乐受”是指身体的乐受或心理的乐受;“苦受”也是这样。而“不苦不乐受”只指心理的舍受。“有染的乐受”是指六种依于世俗的喜受;“无染的乐受”是指六种依于出离的喜受。“有染的苦受”是指六种依于世俗的忧受;“无染的苦受”是指六种依于出离的忧受。“有染的不苦不乐受”是指六种依于世俗的舍受;“无染的不苦不乐受”是指六种依于出离的舍受。

“有贪心”等说法,在《智论》那段解释里已经讲过了。

“其余的法”:是指除了那些身、受、心之外,其余三地的诸法。“于一切处,以彼智”:就是以那七种随观智。而这里中间没有说到的含义,就是前面各处已经说过的含义。

《念处论》的注释讲解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