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论·论母义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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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母的解释

方法论母的解释

1“摄、非摄”等,就是依据这些项目,这部论典被说成是以十四种方式加以分别的。这一切又都按概说和详说分成两类。其中,论母就是概说。论母有五种:理法论母、内论母、理法门论母、相论母、外论母。其中,“摄、非摄……与不相应者摄、非摄”,这是由十四个词安立的,名为理法论母。这个论母是为了显示“界论诸法是依摄等理法而分别的”才安立的,所以称为理法论母。由于这些词是根本,也可以称为根本论母。

2. 内母注释

2五蕴……中略……作意,这是由一百二十五个词安立出来的,名叫内论母。它并不是说“全部法集论都是界论的论母”,而是以摄等的方式,把应当分别的蕴等诸法按其自身的样子显示出来,并且安立在界论内部,所以称为内论母。由于蕴等这些词没有被法集论的论母所收摄,也可以称它为杂论母。

3. 理法门论母的解释

3以三种方式摄,以三种方式不摄;以四种方式相应,以四种方式不相应——这就是由四个词所安立的,名为“理法门论母”。因为,在一切五蕴等以及善三法等论母法中,应当用蕴、处、界这三个词来配合摄与不摄;同样地,应当用四个无色蕴来配合相应与不相应。为了显示这些是摄、不摄等理法的门径,所以安立了它,因此称为理法门论母。

4. 相母的解释

4“同类、异类”——这是用两个词安立的,名叫“相论母”。因为这是依同类相诸法来摄理的理法,依异类相诸法来不摄理的理法,同样也应配合相应与不相应的理法;为了依同类、异类之相显示摄等相,所以安立了它,因此称为相论母。

5. 外论母的解释

5把整部《法集论》当作《界论》的论母,这就是把六十六组三法论母和两百组二法论母合在一起安立下来的,名叫“外论母”。因为它不像“五蕴……乃至……作意”那样放在《界论》内部来说,而是以“整部《法集论》”的形式放在《界论》论母之外,所以称为外论母。

这样了解了论母以五种方式安立之后,现在在“摄、非摄”等当中,先说“摄”,它按种类、同生、作用、计数分为四种。 其中,“所有刹帝利都来,所有婆罗门都来,所有吠舍都来,所有首陀罗都来”,以及“毗舍佉贤友,正语、正业、正命,这些法摄在戒蕴里”——这叫作种类摄。就像在说“同一类的人都来”的地方一样,这里一切也都是按种类归为一个摄。 “所有憍萨罗人都来,所有摩揭陀人都来,所有婆卢迦车人都来”,以及“毗舍佉贤友,正精进、正念、正定,这些法摄在定蕴里”——这叫作同生摄。就像在说“在同一地方出生、在同一地方长大的人都来”的地方一样,这里一切也都是按同生之处、所住之地归为一个摄。 “所有象兵都来,所有马兵都来,所有车兵都来”,以及“毗舍佉贤友,正见、正思惟,这些法摄在慧蕴里”——这叫作作用摄。这些人全都是凭各自的作用而归为一个摄。 “眼处进入哪个蕴的计数?进入色蕴的计数。”如果眼处进入色蕴的计数,那就应当说“眼处被色蕴所摄”——这叫作计数摄。这里指的就是这一种。与它相反的,应当理解为非摄。由于它们的不同分别,就有“被摄的、非摄的”等等。 依同生、同灭、同依处、同所缘而相应,与此相反的,是不相应。由于它们的不同分别,就有“与相应的、不相应的”等等。由这两者的混合分别,就有“与所摄的相应、不相应”等等。 至于“五蕴”等等,则应当按蕴分别等当中所说的方式来理解。而这里说的触等法,则是依确定的方式,说为一切心生的共同法。

论母的解释。